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D001号提案的答复
费巧红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乡村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完善中小学及两类学校布局规划。2022年我县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意见》(国办发〔2012〕4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27号)和《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教〔2021〕20号)等文件要求,制定并印发了《怀远县“十四五”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优化实施方案》(怀政办〔2022〕20号)。在2021年至今四年期间共撤并了榴城镇大窑小学等77所小规模学校,分流学生四千多名、分流教师约五百人。
二、加大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投入。政府加大了对乡村教育的财政支持力度,专项用于改善寄宿制校园基础设施,缩小城乡办学差距。2021年以来,我县投入校舍维修改造、薄弱学校能力提升等专项资金1.27亿元,对河溜中学等14所寄宿制学校进行学生宿舍、食堂、运动场、教学及附属设施建设,建成后新增住宿学生近两千名,增加学位2850个,有效提升了我县寄宿制学校基本办学条件。
三、加强校车管理,解决撤并学校后学生接送难的问题。2024年5月27日县长办公会已同意开放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校车运营管理工作,根据怀远县政府14号文件与怀远县校车办1号文件要求,可完全满足和解决我县因撤并乡村学校后,农村留守儿童接娃送娃上学难的问题。
欢迎你今后为怀远教育事业发展多提宝贵建议!
办复类别: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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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