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政策解读】《蚌埠市绿色工厂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22-04-05 12:43 来源: 怀远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制造业是国民经济的主体,制造业的强弱决定着一个国家的国际地位。国际金融危机后,世界各国围绕制造业开展了新一轮的激烈竞争,以绿色化、智能化制造为标志的新工业革命将制造业带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中国制造2025》提出实施绿色制造工程,建设绿色制造体系的战略任务。绿色制造是一种综合考虑环境影响和资源效率的现代制造模式,其目标是使产品从设计、生产、包装、运输、使用到报废后的回收和处理的整个产品生命周期中对环境的不利影响最小,资源利用效率最高。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开展绿色制造、建立绿色制造评价体系是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要求、推动工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重要抓手。企业是绿色制造的实施主体,是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关键环节。开展绿色工厂建设评价,引导企业向绿色发展转型升级,对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中国制造2025》提出了绿色制造工程,并首次提出“全面推行绿色制造”的战略任务和“构建绿色制造体系”。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工作由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主导,2016年工业和信息化部陆续颁布了《工业绿色发展规划(2016—2020年)》、《绿色制造工程实施指南(2016-2020年)》、《关于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6〕586号),并联合国家标准委共同组织制定了《绿色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工厂作为绿色制造的主体,是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内容之一,工信部提出了到2020年创建1000家绿色工厂的目标。目前,国家已完成3批绿色制造名单推荐认定工作,其中,绿色工厂示范名单已达800家。2020年3月,蚌埠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拟制了《蚌埠市绿色工厂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分别向县区经信部门征求了意见。截止到2020年3月27日,除五河县外,其余八个县区均回复无意见,五河县逾期未回复视为无意见。蚌埠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于2020年3月30日,出台《蚌埠市绿色工厂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四、工作目标
       绿色工厂是制造业的生产单元,是绿色制造的实施主体,属于绿色制造体系的核心支撑单元,侧重于生产过程的绿色化。绿色工厂要求在保证产品功能、质量以及制造过程中员工职业健康安全的前提下,引入生命周期思想,满足基础设施、管理体系、能源与资源投入、产品、环境排放、环境绩效的综合评价要求
根据《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36132-2018)定义,绿色工厂是指实现了用地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的工厂。

五、主要任务

1、实施评价的组织收集评价证据,并确保证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证据收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查看报告文件、统计报表、原始记录;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对相关人员的座谈;实地调查、抽样调查等;

2、实施评价的组织对评价证据进行分析,评价工厂是否满足评价要求提出的综合评价指标。满足所有必选评价要求并达到地方规定分数要求的工厂,可纳入上报绿色工厂名单。

    六、创新举措

     1、省级绿色工厂创建由企业自愿向当地经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市或直管县经信部门审核同意后纳入当地培育创建计划。企业按照省级绿色工厂的相关标准要求完善自身条件开展绿色工厂创建工作。
       2、在符合申报条件,满足《绿色工厂基本要求评价表》、《绿色工厂评价指标表》必选指标的前提下,创建企业可自行或委托相关机构编制《安徽省绿色工厂综合评价报告》。报告编制机构要按照绿色工厂评价指标要求,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开展现场评价,并确保评价报告中材料、数据、证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3、原则上综合评价结果符合一般要求且指标得分大于75分的创建企业,可向当地市或直管县经信部门提出申请,市或直管县经信部门审核后按照要求择优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推荐申报。各市、直管县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进一步严格推荐申报标准要求,引导企业不断提升绿色化水平。
       4、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根据需要组织开展必要的现场核实。经审查,符合省级绿色工厂条件的企业名单在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发文公布。

七、保障措施和下步工作

1、参考《绿色制造体系评价参考程序》(工信厅节函〔2017〕564号)建立规范的评价工作流程,开展绿色工厂第三方评价工作,首先,要对受评价方申报要求的符合性和评价活动的可行性进行评审,在确认受评价方满足基本要求后,与其签订评价合同,进入评价工作流程。

2、依据《绿色工厂评价要求》对工厂基本要求的符合情况进行判定,围绕基础设施、管理体系、能源资源投入、产品、环境排放、绩效六大评价指标,对工厂进行绿色工厂评价。

    3、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原则上从省级绿色工厂中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级绿色工厂,并依据安徽省支持制造强省建设有关政策,对绿色工厂企业给予相关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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