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怀远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党组书记、局长邹晓磊解读:《怀远县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实施办法(2.0版)》
问:《怀远县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实施办法(2.0版)》有何新变化?
邹晓磊:在评价对象上,在对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拓展至占地5亩以上的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实施2022年度亩均效益评价。在评价指标上,《实施办法(2.0版)》明确,设定亩均税收、亩均营业收入、综合税收、综合营业收入、研发经费投入强度、单位能耗营业收入、全员劳动生产率7项主要指标,基准分值分别为25分、20分、20分、20分、5分、5分、5分。同时新增加设置定档调档规定:企业评价年度的综合税收低于100万元的工业企业不列入A档。
问:亩均评价得分各指标如何计分?
邹晓磊:此次亩均评价计分形式主要分三种形式。
1.企业得分为每项指标得分之和,每项指标最高得分不超过该项指标基准分的1.5倍。
2.企业某项指标为负数或空缺的,该项得分为0分。
3.具体计算公式为:
企业实际得分=(亩均税收/亩均税收基准值)×25+(亩均营业收入/亩均营业收入基准值)×20+(综合税收/综合税收基准值)×20+(综合营业收入/综合营业收入基准值)×20+(研发经费投入强度/研发经费投入强度基准值)×5+(单位能耗营业收入/单位能耗营业收入基准值)×5+(全员劳动生产率/全员劳动生产率基准值)×5。
问:在定档上针对优质企业有何政策?
邹晓磊:按照得分排序对参评企业评价分档后,如有下列情况的,进行定档调档,定档调档企业不影响其他企业依据得分排序的评价结果。
1.对评价年度新上市企业、营业收入超8亿元或总税收超5000万元且符合我县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直接定为A档。
2.对评价年度获得国家级或省级荣誉(与工业经济发展、科技创新相关)的企业,或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经县亩均效益评价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提一档并向市级推荐提档申请。
3.对评价年度存在严重失信行为、产品质量问题以及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和较大及以上环保责任事故等的企业,应降二档。
4.参评企业因得分并列原因导致A档企业超出参评企业前20%比例的,B档企业比例依次顺延(保持总体占比45%);得分为0的企业,直接定位D档。如B、D档企业数量超出设定比例范围,C档企业比例相应减少。
5.除满足定档调档条件的企业外,企业评价年度的综合税收低于100万元的工业企业不列入A档。
政策咨询部门:怀远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政策解读人:党组书记、局长邹晓磊
政策咨询电话:0552-82123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