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A021号提案的答复
荣继忠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以及对小微企业发展方面所提的宝贵意见和建议。经我们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做优四最营商环境,服务中小微企业发展
完善怀远县科级干部联系包保服务中小微企业制度,对全县410个企业开展点对点包保。同时,完善企业诉求办理责任和调度机制,企业诉求办理按照重点信访件要求实行提级办理、闭环管理。收到企业诉求后,迅速研判、交办给相应单位,县目标督察考核中心跟进督察,切实提升企业满意率。重点、难点件实行县领导挂牌督办,确保问题切实解决或者充分化解。截至二季度结束,为企服务平台收办问题181个,认定办结181个,办结率100%。
二、强化惠企政策落实,助力企业上规模发展
今年,我县成立了“创业怀远行动领导小组”,进一步推进全县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截止2023年6月,共新增市场主体7279户,同比增长35.2%,总量达83593户。为持续解决小微企业缺人才、用工难等问题。缓解企业招工难:开展补贴性技能培训7129人,其中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6416人,完成130.94%;新增技能人才3405人,完成121.61%。组织开展“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活动,举办招聘会88场,城镇新增就业7896人;推广“拿地即办证”模式:在用地规划许可证与用地批准书合并办理基础上,企业签订国用建设用地出让合,同时可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和不动产权证(土地),办理时限由改革前10个工作日缩短至1个工作日。今年以来,挂牌出让工业用地土地6宗,保障荣春玻璃、康华塑胶等项目用地386.2亩;放宽市场准入: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取消最低注册资本数额限制,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除法律和国务院保留的35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外,其他审批事项一律调整为后置;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严打知识产权违法行为,保护权利人及消费者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办理商标案件约30余件,假冒专利案件1件,特殊标志案件1件,专利裁决案件4件,人民调解5件。
三、加强对企资金支持,扶持企业高质量发展
推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截至2023年4月,我县存贷款增速总体呈现积极增长态势,全县存贷款余额增长20.96%,全市增量第一、增速第二,存贷款余额首次突破千亿元大关,特别是贷款增速22.7%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助推作用。不断创优营商环境。协调组织金融机构为主力军开展五进走访活动,提高县域企业获得信贷水平,一级活跃市场走访完成8378家,完成率100%,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发挥政策性融资担保工具,推进金融服务实体。积极鼓励金融机构主动作为,拓宽担保渠道,审批5户“园区贷”,金额2500万元;提供续贷过桥资金0.61亿元,周转次数18.9次,扶持企业14户;发放禹众小额贷款2笔,发放贷款440万元;科担“4321”政银担业务新增3户;新增责任余额1680万元,助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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