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行政执法主体、执法权限、执法程序、救济途径、执法依据、执法结果)

发布时间:2025-03-07 14:24 来源: 怀远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一、执法主体

单位名称:怀远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执法权限

1、行政处罚权

三、执法程序

(1)发现、核查

(2)立案

(3)调查取证

(4)审理

(5)决定处理意见

(6)审核、告知、陈述申辩、听证

(7)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8)执行

(9)结案

四、救济途径

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怀远县人民政府或蚌埠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怀远县人民法院起诉,复议、诉讼期间不影响本决定的执行。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五、执法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

2、《安徽省非煤矿山管理条例》

3、《安徽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

4、《安徽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

六、执法结果

网站及时公布,发放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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