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和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省工信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和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县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推荐及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符合条件的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申报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可提出复核申请。申请企业的基本条件和产品条件应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和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4〕142号)以及《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中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
二、申报程序及注意事项
(一)申报程序。企业自愿提出申请,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申报。线上填报地址为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填报时间为2024年4月25日至5月19日,线上与线下数据须保持一致。
(二)注意事项。
1.企业须如实、自主填报,并提供有关佐证材料,不得借助第三方机构申请。工信部将通过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为企业免费提供线上申报培训,在线培训课程将和申报系统同时开放。工信部、省工信厅、市经信局、县经信局未委托任何机构开展专精特新“小巨人”申请业务,请企业谨防不良中介机构散播虚假信息,非法牟利。
2.企业有关财务数据依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包含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研发费用等关键指标。务请将会计师事务所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完成报备后的已赋码电子原件,作为申报佐证材料并上传至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如审计报告与监管平台备案不一致,将影响申报结果。
三、工作要求
请各企业于2024年5月6日前,将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纸质件(附件3,一式五份)、佐证材料纸质件(一式三份,设置目录页码,书脊处注明企业名称),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纸质件(附件4,一式四份)、佐证材料纸质件(一式三份,设置目录页码,书脊处注明企业名称),一并报县经信局。企业申请书(word格式)、佐证材料(pdf扫描件)按推荐顺序汇总存入U盘,同步报送。
县经信局(中小企业发展股)咨询电话:8212373。
附件:1.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汇总表
2.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情况汇总表
3.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
4.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
5.佐证材料清单
6.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