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行政审批服务指南
县工信局行政审批服务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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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事项 |
办理依据 |
办理程序 |
办理科室及咨询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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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省级新产品认定 |
1.《安徽省工业企业技术进步条例》(1999年3月26日安徽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2009年8月21日安徽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修订)第二十七条:经国家或者省认定的高新技术产品和新产品,从认定之日起所缴纳增值税新增部分的省、市留成部分,3年内全额奖励企业。 |
1、受理责任:一次性告知补齐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受理
(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
中小企业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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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确认 |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通知》(国办发〔2005〕33号)三、制定法规标准,强化监督管理(六)加强标准体系建设与监管。……对涉及人身健康的墙体材料,要逐步纳入强制性产品认证范畴,不经认证不得销售使用。 |
1.宣传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2.协助企业进行申报 |
中小企业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