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工信局公共卫生事件类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4-01-22 14:50 来源: 怀远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浏览量:33 【字号:   打印

一、总则

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可能发生的公共卫生事件对本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影响,指导和规范县工信局及相关企业的应急处置工作,保障工业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维护公众健康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编制依据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 [上级政府或相关部门关于公共卫生应急的文件名称及文号],结合本县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实际情况制定。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等公共卫生事件,对工业企业生产经营、职工健康以及局机关办公环境和人员造成影响时的应急处置。

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提高全系统对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对各类可能引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情况要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县工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协调本系统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各工业企业负责本企业内部的应急处置工作,分级响应,各负其责,协同应对。

3)依法规范,措施果断。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预案的规定,规范开展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应急处置措施科学、合理、有效。一旦发生公共卫生事件,要迅速反应,果断采取措施,有效控制事态发展。

4)依靠科学,加强合作。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依靠科学技术,提高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加强与县卫健、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以及其他相关单位的沟通与协作,形成联防联控的工作机制。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应急指挥中心

成立县工信局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由局长担任指挥长,各分管副局长担任副指挥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组织、协调和指挥全局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研究制定应对公共卫生事件的决策和措施;

3)协调解决应急处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5)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的评估和总结。

应急处置工作组

1)企业防控指导组

由经济运行科牵头,负责指导工业企业建立健全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机制,制定并落实防控预案;督促企业加强职工健康管理,做好人员排查、体温检测、隔离观察等工作;协调解决企业在防控物资储备、生产组织等方面遇到的问题,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2)物资保障组

由消费品工业科(或相关物资保障科室)牵头,负责组织协调应急物资的生产、储备和调配工作。了解掌握全县应急物资生产企业的产能、库存等情况,引导企业加大生产力度,保障应急物资供应;加强与物资储备部门和相关企业的沟通协调,确保应急物资及时足额调配到位。

3)信息宣传组

由办公室牵头,负责收集、整理和发布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及时向企业和局机关工作人员传达上级有关政策、措施和防控要求;做好正面宣传引导工作,避免造成社会恐慌;负责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4)后勤保障组

由办公室负责,做好局机关办公场所的卫生清洁、消毒防疫、人员防护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局机关应急物资的采购、储备和发放;保障应急处置期间的车辆调配、餐饮安排等工作。

三、监测与预警

监测

1)建立与县卫健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以及工业企业的信息沟通机制,及时获取公共卫生事件的相关信息,重点关注涉及工业企业职工的疫情动态和食品安全事件等情况。

2)督促工业企业加强内部疫情监测,落实人员健康状况日报制度,对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人员进行及时排查和报告;加强对企业食堂、宿舍等重点场所的卫生管理和监测,防止食物中毒和传染病传播。

预警

1)根据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和发展趋势,将预警级别分为四级:Ⅰ 级(特别重大)、Ⅱ 级(重大)、Ⅲ 级(较大)和 Ⅳ 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2)县工信局接到县卫健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发布的公共卫生事件预警信息后,经应急指挥中心分析评估,确定相应的预警级别,并及时通过电话、短信、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向工业企业和局机关工作人员发布预警信息,提示做好防范应对工作。

四、应急响应

响应级别

与预警级别相对应,应急响应分为 Ⅰ 级、Ⅱ 级、Ⅲ 级和 Ⅳ 级四个级别。

1)Ⅰ 级响应:发生特别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县工信局启动 Ⅰ 级应急响应,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面组织、协调本系统的应急处置工作,采取最严格的防控措施,全力保障工业经济稳定运行和社会秩序稳定。

2)Ⅱ 级响应:发生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启动 Ⅱ 级应急响应,县工信局应急指挥中心各成员单位迅速到位,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加强对工业企业的指导和支持,协调解决应急物资供应等关键问题。

3)Ⅲ 级响应:发生较大公共卫生事件,启动 Ⅲ 级应急响应,相关应急处置工作组开展工作,督促工业企业落实防控措施,加强生产调度和物资保障,及时掌握事件动态并向指挥中心报告。

4)Ⅳ 级响应:发生一般公共卫生事件,启动 Ⅳ 级应急响应,由相关科室指导企业进行应急处置,密切关注事件发展态势,做好信息收集和上报工作。

响应程序

1)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工业企业应立即启动本企业的应急预案,并将事件情况报告县工信局应急指挥中心。

2)县工信局应急指挥中心接到报告后,迅速核实情况,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确定应急响应级别,发布响应指令,各应急处置工作组迅速赶赴现场开展工作。

3)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各工作组要及时向指挥中心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指挥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对处置工作进行协调和指导,必要时向上级部门请求支援。

4)当公共卫生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因素消除后,由应急指挥中心决定终止应急响应,并组织开展后续评估和恢复工作。

五、应急处置措施

工业企业防控措施

1)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人员管控措施,对来自疫情高发地区或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的人员进行排查和隔离观察,按照规定进行核酸检测,确保疫情不扩散。

2)指导企业加强生产场所的卫生管理,定期对车间、办公室、食堂、宿舍等区域进行清洁消毒,保持通风良好;合理安排生产班次,减少人员聚集;加强职工个人防护,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如口罩、手套、洗手液等,并督促职工正确佩戴和使用。

3)协调企业做好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的物流保障工作,在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的前提下,确保原材料进得来、产品出得去;对于因疫情影响导致原材料供应困难或产品滞销的企业,积极帮助其协调解决问题,寻找替代供应商或拓展销售渠道。

4)组织企业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培训和宣传教育活动,提高职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引导职工不信谣、不传谣,保持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应急物资保障措施

1)全面掌握本县应急物资生产企业的情况,包括企业名单、产品种类、生产能力、库存数量等信息,建立应急物资生产企业数据库,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

2)根据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需求,组织应急物资生产企业加大生产力度,协调解决企业在原材料供应、生产设备维护、人员调配等方面遇到的问题,确保应急物资的充足供应。

3)加强与物资储备部门的沟通协调,按照规定程序及时调配储备物资,优先保障医疗救治、疫情防控等重点领域的需求;建立物资调配和使用台账,确保物资合理、规范使用。

4)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应急物资的生产和供应,拓宽物资保障渠道;对于在应急物资保障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企业和个人,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

局机关防控措施

1)加强局机关办公场所的管理,严格执行人员出入登记制度,对外来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健康码查验;减少不必要的会议和聚集性活动,提倡线上办公和视频会议。

2)做好局机关工作人员的健康监测,每日统计工作人员的体温、健康状况等信息,如有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加强工作人员的个人防护,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并督促正确佩戴和使用。

3)定期对办公场所进行清洁消毒,特别是对电梯、会议室、卫生间等公共区域进行重点消毒;加强办公区域的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清新。

4)加强局机关食堂的管理,确保食材采购安全可靠,食品加工过程符合卫生标准,实行分餐制或错峰就餐,避免人员聚集就餐引发交叉感染。

六、后期处置

恢复生产经营

1)组织工业企业在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有序恢复生产经营活动。指导企业制定复工复产方案,对生产设备、工艺流程等进行全面检查和调试,确保生产安全;协调相关部门为企业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复工复产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2)对因公共卫生事件受到影响的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积极落实国家和地方出台的扶持政策,如财政补贴、税收减免、金融信贷支持等,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恢复正常生产经营能力。

评估总结

1)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县工信局组织对本系统的应急处置工作进行全面评估和总结。评估内容包括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范围、应急处置措施的效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建议等方面。

2)各应急处置工作组要对各自的工作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报告报应急指挥中心;应急指挥中心汇总各方面情况,形成全局的应急处置工作总结报告,并上报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

3)根据评估总结结果,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进一步优化应急处置流程和措施,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七、应急保障

物资保障

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制度,储备一定数量的防护用品、消毒用品、检测试剂等应急物资,确保在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能够满足局机关和工业企业的应急需求;定期对应急物资进行检查、盘点和更新,确保物资质量和数量可靠。

人员保障

组建应急处置队伍,包括企业防控指导人员、物资保障人员、信息宣传人员等,明确各队伍的职责和分工;加强对应急处置人员的培训和演练,提高其应急处置能力和专业水平;建立应急专家库,邀请医疗卫生、公共卫生管理、工业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决策咨询。

经费保障

设立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应急处置工作所需的物资采购、设备维护、人员培训、信息发布等费用;加强对应急经费的管理和监督,确保经费使用合理、合规、高效。

通信保障

建立健全应急通信保障体系,确保在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局机关与工业企业、上级部门以及各应急处置工作组之间的通信畅通;配备必要的通信设备,如对讲机、卫星电话等,作为备用通信手段;加强对通信网络的维护和管理,保障信息传输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八、宣传、培训与演练

宣传教育

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和应急处置措施,提高工业企业职工和局机关工作人员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利用县工信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企业微信群等平台,及时发布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和防控要求,引导企业和职工正确应对疫情,避免恐慌情绪。

培训

定期组织开展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培训,邀请专家对全局工作人员和工业企业负责人进行培训,内容包括疫情防控知识、应急处置流程、物资保障措施、信息报告要求等方面,提高相关人员的应急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

演练

制定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演练计划,定期组织开展演练活动,检验和提高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演练形式包括桌面演练、实战演练等,演练结束后及时进行总结和评估,针对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机制。

九、附则

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县工信局负责制定、修订和完善,并报县政府备案;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调整和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实际需要,适时对预案进行修订,确保预案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县工信局负责解释。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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