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科技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
县科技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 怀远县科技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县科技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科学技术工作方针、政策、法规,研究确定全县科技发展和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确定全县科技发展的重大布局和优先领域。
2、组织编制全县科学技术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全县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指导并组织全县科技体制改革工作。
3、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规划、计划;负责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工作、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产品的申报工作;组织指导全县科技创新工作和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4、研究制定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优化科技资源配置,负责归口管理科学事业费、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和科技专项经费等有关费用的预、决算。
5、负责专业科研机构的管理、企业科研机构的业务指导;指导高新技术企业的业务工作,负责高新技术企业的初审和申报;组织专家对本县先进技术引进、重大技术改造、重大工程建设进行论证、评估,参与重大项目的审批;组织协调驻怀科研单位、高等院校与企业间的交流与合作,开展产学研合作工作;指导科技第三产业的发展。
6、组织拟订促进产学研结合的政策措施,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组织相关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7、组织拟订科技促进农村和社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农村建设和社会建设。
8、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审核自然科学研究机构的组建和调整。
9、归口管理科技外事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参加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事宜;协同有关部门组织技术出口和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创新工作。
10、归口管理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技术市场和与科技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拟订科普工作规划和政策,推动科普工作;负责相关科技评估管理和科技统计工作;认定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指导科技中介服务,推动科技服务体系建设。
11、归口管理民营科技工作及科技信息、科技宣传、科技统计、科技档案工作;负责自然科研、实验系列及民营科技企业技术职称推荐评审工作。
12、指导全县创业中心、中试基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星火密集区、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等科技平台的建设工作;指导、协调各乡镇的科技工作。
13、贯彻执行国家专利及知识产权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编制全县专利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依法实施专利保护与管理;负责专利工作的对外联络与合作交流,统筹协调本县的涉外知识产权事宜。
14、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县地震局主要职责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内的防震减灾工作。
2、组织编制本县的防震减灾规划和计划。
3、负责建立县区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体系。按照全省地震监测台网(站)建设规划,负责统一规划本县区域内宏观网(站)及信息系统的建设,实现资源共享;制定本行政区域地震监测预报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地震预报意见;强化本行政区域内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震情跟踪;对本县地震群防群测工作实行行业管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
4、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震灾预防工作体系。管理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按职责权限审定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抗震设防要求;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地震灾害预测;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并检查落实情况;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工作。
5、负责震情和灾情速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地震灾害调查应急、救援技术和装备的研究与开发;会同有关部门组建和培训地震紧急救援队伍;协助县人民政府建立地震重点监测防御区的地震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系统。
6、承担怀远县区域内的地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地震行业质量与技术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地震技术标准的宣传、贯彻、实施和执行监督;管理地震计量工作。
7、承担上级地震部门及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怀远县科技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和局属事业单位怀远县地震局决算,与预算相同。
纳入怀远县科技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单位共2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怀远县科技局本级
2
怀远县地震局
第二部分 怀远县科技局2017年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见附件
第三部分 怀远县科技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395.98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395.98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与2016年的收、支805.36万元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409.38万元,下降50.83%,主要原因:科学技术支出由2016年的668.82万元减少到2017年的264.7万元,减少了404.12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395.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5.98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395.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1.52万元,占54.73%;项目支出179.26万元,占45.27%;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95.98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支出总计395.98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结和结余)。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09.38万元,下降50.83%,主要原因:科学技术支出由2016年的668.82万元减少到2017年的264.7万元,减少了404.1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5.98万元,占本年收入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09.38万元,下降50.83%,主要原因:科学技术支出由2016年的668.82万元减少到2017年的264.7万元,减少了404.12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5.98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09.38万元,下降50.83%,主要原因:科学技术支出由2016年的668.82万元减少到2017年的264.7万元,减少了404.1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5.9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75万元,占0.95%;科学技术(类)支出264.7万元,占66.8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8.86万元,占2.24%;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29.1万元,占7.3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9.87万元,占20.17%;;住房保障(类)支出9.71万元,占2.45%。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30.05万元,支出决算为395.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2%。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项目支出年初预算为38万元,决算179.26万元,增加141.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6.72万元,占54.73%;项目支出179.26万元,占45.27%。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专项拨款奖金发放。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专项拨款奖金发放。
2、科学技术支出(类)
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71.96万元,支出决算为7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增加。
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 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4.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笔经费支出为财政专项资金,未列入年初预算。
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机构运行(科技条件与服务)(项)年初预算为8万元,支出决算为7.94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正常支出调整。
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其他科技条件与服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7.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笔经费支出为财政专项资金,未列入年初预算。
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7.0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笔经费支出为财政专项资金,未列入年初预算.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76.57万元,支出决算为科技局55.55万元,地震局19.68万元,合计75.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2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出科目调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决算科技局2.65万元,地震局1.18万元,合计3.8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缴费支出科目细化调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决算科技局0.12万元,地震局0.05万元,合计0.1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科目支出细化,退休人员支出科目调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0万元,决算科技局0.06万元,地震局0.04万元,合计0.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缴费支出科目细化调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 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0万元,决算科技局0.12万元,地震局0.1万元,合计0.2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缴费支出科目细化调整。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5.08万元,支出决算为科技局3.46万元,地震局1.51万元,合计4.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8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出科目调整。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科技局3.14万元,地震局0.75万元,合计3.8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缴费支出科目细化调整,医疗保险支出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8.8万元,支出决算为9.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增加。
6.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地震事务(款)行政运行(地震事务)(项),年初预算为30.09万元,支出决算为2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工资福利支出减少。
地震事务(款)地震灾害预防(项),年初预算为3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政府招标采购防震减灾宣传挂图项目2017年未能完成招标采购。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95.9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9.0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2.4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怀远县科技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怀远县科技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16万元,比2016年的17.59万元增加7.57万元,增加43.04%,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支出由2016年的6.41万元增加到2017年的12.27万元,增加5.86万元;交通补贴由2016年的3.25万元增加到2017年的6.06万元,增加2.81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怀远县科技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怀远县科技局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怀远县科技局无绩效自评项目。
(五)科技局邮箱
hykjj8221379@163.com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可根据本部门预算实际情况增加或减少相关名词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