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怀远县科技局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县科技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科学技术工作方针、政策、法规,研究确定全县科技发展和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确定全县科技发展的重大布局和优先领域。
2、组织编制全县科学技术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全县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指导并组织全县科技体制改革工作。
3、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规划、计划;负责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工作、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产品的申报工作;组织指导全县科技创新工作和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4、研究制定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优化科技资源配置,负责归口管理科学事业费、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和科技专项经费等有关费用的预、决算。
5、负责专业科研机构的管理、企业科研机构的业务指导;指导高新技术企业的业务工作,负责高新技术企业的初审和申报;组织专家对本县先进技术引进、重大技术改造、重大工程建设进行论证、评估,参与重大项目的审批;组织协调驻怀科研单位、高等院校与企业间的交流与合作,开展产学研合作工作;指导科技第三产业的发展。
6、组织拟订促进产学研结合的政策措施,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组织相关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7、组织拟订科技促进农村和社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农村建设和社会建设。
8、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审核自然科学研究机构的组建和调整。
9、归口管理科技外事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参加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事宜;协同有关部门组织技术出口和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创新工作。
10、归口管理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技术市场和与科技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拟订科普工作规划和政策,推动科普工作;负责相关科技评估管理和科技统计工作;认定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指导科技中介服务,推动科技服务体系建设。
11、归口管理民营科技工作及科技信息、科技宣传、科技统计、科技档案工作;负责自然科研、实验系列及民营科技企业技术职称推荐评审工作。
12、指导全县创业中心、中试基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星火密集区、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等科技平台的建设工作;指导、协调各乡镇的科技工作。
13、贯彻执行国家专利及知识产权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编制全县专利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依法实施专利保护与管理;负责专利工作的对外联络与合作交流,统筹协调本县的涉外知识产权事宜。
14、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县地震局主要职责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内的防震减灾工作。
2、组织编制本县的防震减灾规划和计划。
3、负责建立县区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体系。按照全省地震监测台网(站)建设规划,负责统一规划本县区域内宏观网(站)及信息系统的建设,实现资源共享;制定本行政区域地震监测预报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地震预报意见;强化本行政区域内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震情跟踪;对本县地震群防群测工作实行行业管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
4、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震灾预防工作体系。管理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按职责权限审定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抗震设防要求;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地震灾害预测;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并检查落实情况;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工作。
5、负责震情和灾情速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地震灾害调查应急、救援技术和装备的研究与开发;会同有关部门组建和培训地震紧急救援队伍;协助县人民政府建立地震重点监测防御区的地震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系统。
6、承担怀远县区域内的地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地震行业质量与技术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地震技术标准的宣传、贯彻、实施和执行监督;管理地震计量工作。
7、承担上级地震部门及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下属单位(简单介绍部门本级单位及下属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经费供给方式 |
单位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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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 |
离退休 |
聘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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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远县科技局 |
行政单位 |
全额拨款 |
8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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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远县地震监测中心 |
事业单位 |
全额拨款 |
5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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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远县创业中心 |
企业 |
自收自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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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三)年度主要工作
一、怀远县科技局
1.积极开展科技合作,围绕我县电子机械、新材料、新能源、农产品深加工等主导产业,与合工大、安理工、蚌埠学院、农科院加强联系,帮助企业与高校联办研发机构,开展专家进企工程。
2.加强与工业园区、经信委等相关部门的协调,整合县级科技资源,加快我县工业企业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进度;充分发挥各相关部门、企业及科技人员优势,加快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使我县科技工作再上新台阶。
3.加大科技计划项目储备、申报力度。围绕国家和省、市级科技计划政策,充分挖掘我县企业项目资源,组织企业储备、申报科技计划项目,积极加强服务、跟踪和指导,争取更多科技计划项目支持。
4.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对照认定条件,拟申报新增高企4家以上,重报复审10家以上。谋划培育、储备企业15家。
5.扩大科技创业中心规模,完善中心硬件设施,大力培育科技中介服务组织;谋划支持怀西农业示范园与省农科院的科技示范基地建设和龙亢经济开发区科技孵化器建设。
6.加大专利工作力度,争取完成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任务,扩大专利权质押贷款规模,加快重要专利技术产业化;按照时序进度完成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示范县任务。
7、逐步建立乡镇、村级涉农信息服务站、专业服务站,构建跨部门、跨行业、多层次的农村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为各类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农村综合信息服务。
8、县政府及上级部门交予的其他工作。
二、怀远县地震局
1、组织编制我县《怀远县地震应急预案》及本县的防震减灾规划和计划;
2、保证我县基础地震监测台站的正常运行;
3、组织全县各部门建立震灾预防工作体系;
4、完成县政府及上级部门交予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如:怀远县科技局2019年度收入预算16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1.7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6.38万元,下降3.8%,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政府非税收入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0万元%。
2019年度支出预算161.7万元,基本支出安排143.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机构正常运行,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8.9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等;商品和服务支出24.1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62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生活补助等;项目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防震减灾宣传、示范创建及相关设施维护;其他对附属单位补助8万元,用于县科技创业中心的运行维护。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怀远县科技局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61.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当年收入161.7万元,支出161.7万元,其中科学技术支出84.9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5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63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2.8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6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
怀远县科技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1.7万元,其中科学技术支出84.96万元、占总数的52.5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59万元,占总数的16.4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63万元,占总数的3.4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2.88万元,占总数的26.49%,住房保障支出9.64万元占总数的5%。
具体情况如下:
1、“科学技术支出”2019年预算安排84.96万元,比2018年预算84.12万元增加0.84万元,增长1%,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其中:“行政运行”预算68.9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县科技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19年预算安排26.59万元,比2018年预算25.87万元增加0.72万元,增加2.78%,变化原因为退休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预算10.17万元,主要用离退休人员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预算15.6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的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019年预算安排5.63万元,比2018年预算6.03万元减少0.4万元,减少6.63%,变化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因退休减少,支出相应减少,其中:“行政单位医疗”预算5.63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障缴费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019年预算安排9.64万元,比2018年预算10.31万元减少0.67万元,减少6.5%,变化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因退休减少,支出相应减少,其中:“住房公积金”预算9.64万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5、“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支出科目变更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019年预算42.88万元,比2018年预算31.75万元增加11.13万元,增长34.94%,增长原因主要是增加应急管理项目支出10万元,用于各项防震减灾专项工作支出。其中:“行政运行”预算32.8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县地震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支出,项目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各项防震减灾事务专项工作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怀远县科技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61.7万元,工资福利支出98.9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24.1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62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生活补助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怀远县科技局2019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怀远县科技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1.8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购买货物和服务。
2、政府采购情况。怀远县科技局2019年无政府采购预算支出。
3.政府购买服务情况。怀远县科技局2019年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收支。
4、预算绩效编制情况。怀远县科技局2019年无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5、绩效目标和指标情况。
怀远县科技局2019年无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5、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怀远县科技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购置费0万元。
三、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服务: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反映用于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用于本单位离退休人员方面的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