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十届二次第A00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08-29 00:00 来源:怀远县科学技术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沈洪根委员:
   我单位对你提出的“关于促进我县小微企业加快发展的提案”收悉,经我们认真研究后,现答复如下:
   一、沈洪根委员的这一建议提的很好,切住了我县中小微企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我县的小微企业目前确实存在着融资难、融资贵、经营成本较高、产品竞争力弱、创新能力弱以及人才稀缺等问题,需要加大力度改进,提案对改进政府工作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和指导意义。
   二、关于沈洪根委员提出的创新小微企业网络融资新途径的意见,需给您说明的是2016年以来我们采取积极措施,强化政策扶持,积极采取措施解决小微企业融资、土地等方面的问题。比如针对中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我县不断创新融资模式,多渠道帮助企业破解资金瓶颈,在深化“助保贷”融资模式的同时,引导企业上市融资,另外在推动企业入股融资,设定产业投资基金,包括中小微企业融资专项基金、中小微企业发展基金、战略性新型产业投资基金等方面也做了大量工作,为中小企业提供了部分资金扶持。
   三、进一步推动小微型企业创新发展和结构调整
   1.鼓励小微型企业加快产品结构调整。“技术改造专项扶持资金”、“科技三项经费”,以及其它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支持小微型企业的技术改造、科技攻关、新产品研发和企业研发机构建设等。
   2.提高小微型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对新获得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企业,给予100万元补助资金支持;获得省级企业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的企业,给予10万元资金支持。企业所在地县(市)区级财政也要给予不低于50%的相应配套资金支持。
   3.推动小微型企业的品牌建设。对新创建中国名牌产品或中国驰名商标的小微型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对新创建省名牌产品或省著名商标的小微型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对新创建市名牌产品或市著名商标的小微型企业给予1万元奖励;对新创建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小微型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4.落实高技能人才补贴政策,为小微企业留住人才。对于参加紧缺高技能人才培训且通过技能鉴定,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证书的,按照每名技师不少于1600元和每名高级技师3000元的标准,从就业资金中给予补贴。
   5.支持小微企业开展产学研科技合作,为企业提供技术和人才。从企业需求入手,组织企业走访国内高校和科研院所,积极推进中科院丹东产业技术创新与育成中心建设,以育成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等创新平台为载体,通过举办科技合作洽谈会、走访相关研究机构、高校等方式,为企业与科研院所、高校搭建交流平台,共同开发新产品、解决关键技术难题,通过合作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撑,加快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推进产学研科技合作 。
   6.利用新产品开发计划、鉴定等手段,使更多的高新技术企业享受政策支持。一是积极开展新产品推广工作。对于具有明显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新产品,以新产品推介会的形式,帮助企业开拓市场。二是对于需要准入资质的产品,通过新产品投产鉴定对产品的投产条件,技术水平,性能加以认定。三是指导企业做好辽宁省优秀新产品奖的评审申报工作。
   四、坚决做好小微企业服务和保障工作
   1.法律咨询和维权服务。开展为重点小微企业提供一对一的法律帮扶活动,建立与律师工作联系、法律咨询和企业风险防范制度。举办小微企业法律法规、权益保护培训,赠送相关合同文本,开展“法律体检”活动,帮助查找在生产经营中存在的法律风险,制定防范措施,根据企业需要开展维权投诉、法律援助活动,依法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2.结对帮扶服务。县中小企业局机关干部参与重点小微企业包扶活动,建立联系点制度,与重点小微企业结成一对一帮扶对子,定期走访企业,帮助企业制定发展规划,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难题。及时反馈信息,沟通协调相关部门为企业排忧解难,逐步建立起小微企业市场监测、风险防范和预警机制,为重点小微企业提供全方位的“保姆式”服务。
   3.中介和信息服务。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将重点小微企业作为重点服务对象,搭建服务平台,对重点小微企业的中介服务费用予以减免。同时利用中介平台帮助企业联系参会、参展、考察,协助企业找到合作伙伴和客户。
   4.用工和培训服务。搭建顺畅高效的企业招工、用工的服务平台,利用省、市、县中小企业网发布企业用工信息,组织参加招聘会,提供代理服务;进行普惠制培训,组织相关培训机构免费为重点小微企业提供培训服务,对符合条件的人员给予技能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鼓励大专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为重点小微企业开展培训服务。
   5.企业维权服务。建立维护重点小微企业合法权益联络点制度,凡到重点小微企业组织捐款、罚款、收款、拉赞助等都要填写登记卡,建立减轻重点小微企业负担监督机制和行业收费监察登记审查制度,实行重点小微企业检查备案制度,按照规定需要对企业进行检查,必须报市减负办审查批准。
   五、建立现代化企业管理制度
   1.树立现代化管理观念。首先要更新小微企业经营管理上旧的思想观念,确立以市场为中心和依托的现代化管理观念。围绕市场经济,加快转轨变型的步伐。其次是要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者素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要自觉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学习现代科学技术和经营管理知识,增强法制观念、诚信意识和社会公德,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2.建立健全管理体系。要实现管理组织现代化建立市场适应性能力强的组织命令系统,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彻底改变无章可循、有章不循、违章不究的现象。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坚持依法经营,照章纳税。严格执行有关技术法规,自觉遵守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有关规定。
   3.建立高水平的科研开发机构和高效率的决策机构。加强企业发展的战略研究制定和实施明确的企业发展战略、技术创新战略和市场营销战略并根据市场变化适时调整。
   4.广泛采用现代管理技术方法和手段。包括用于决策与预测的、用于生产组织和计划的、用于技术和设计的现代管理方法,以及采取包括电子计算机在内的各种先进管理手段。
   5.规范企业经营管理行为。非公有制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必须依法获得安全生产、环保、卫生、质量、土地使用、资源开采等方面的相应资格和许可。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制度,如实编制财务报表,依法提供统计资料。
   6.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企业必须按照劳动法的要求,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与职工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要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缴纳保险费用;有关部门及各级工会组织要监督企业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或变相低于工资标准,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办复类别:A
联系人:吴文春
联系电话:8221379   
                                                                                  怀远县科技局
                                                                                  2018年8月21日

抄送:县政府督查室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