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科技局管理制度
为充分发挥科技管理职能,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使科技局工作逐步走上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特制定以下工作规则。
一、工作制度
1、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局长领导和主持科技局的全面工作,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
2、局长召集和主持科技局全体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科技局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必须经科技局全体会议或局长会议讨论决定。日常工作按照分工负责处理。
3、副局长按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工作中的重要情况或重大事件要及时向局长报告;遇到重大疑难问题,应认真进行调查研究,向局长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或意见。受局长的委托,负责其他方面的工作或承担专项任务。
4、局长外出期间,可由副局长主持工作。
5、科技局的全体工作人员要爱岗敬业,强化工作责任心,按照具体分工各自履行好工作职能,对局长、副局长负责。
6、科技局全体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做到不早退不迟到,上班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下乡或办其它事情,必须向领导或办公室报告,以便掌握去向。
二、会议制度
1、科技局会议主要有全体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
2、科技局全体会议由局长、副局长及全体工作人员组成。会议由局长或副局长主持召开。科技局全体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的主要内容是传达贯彻县委、县政府的主要会议精神和党的科技方针政策,研究安排部署县委、县政府以及上级业务部门下达的工作任务,讨论研究科技局的重大事项。
3、科技局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副局长、办公室主任组成,会议由局长或副局长主持召开。局长办公会议一般每月举行一至二次,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会议的主要内容是研究讨论科技局急需办理的事项。
三、财务管理制度
1、财务人员要严守财经纪律,做到账目清楚、日清月结、账账相符、账表相符、账物相符。各种财务报表必须经领导审阅后方可报出。
2、做好财务保密工作,管好财务档案。
3、各种票据必须经领导审批后方可报销,凡手续不齐、字迹不清,财务人员可拒绝报销。
4、财务人员要对办公用品以及公共财产进行登记,加强管理,不准私用公共财产。外单位要借用,必须经领导批准后方可借用,并在借用期内及时归还。
四、档案管理制度
1、档案管理人员要加强档案法规的学习,增强档案管理工作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提高档案管理工作水平。
2、要经常保持档案室档案、图书资料的清洁卫生,要勤检查,做到防虫、防尘、防潮、防火、防霉、防盗,确保档案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
3、本单位的文书资料立卷、归档工作,要做到归档准确,柜中档案排放整齐、有序,案卷登记准确无误。
4、重要文件材料,要严格按照保密法要求范围查阅,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复印摘抄其内容,严禁出现泄密现象。
五、公文处理审批制度
1、上级下发的文件以及各部门送来的文件,办理人员要逐件清点,并进行登记,由办公室提出办理意见,及时送局长和副局长阅批。
2、领导在签署文件处理意见时,应写明怎样处理,由谁人处理,在多长时间内处理完毕,以便办理人员操作。
3、办理公文传阅应随时掌握公文去向,避免漏传、误传和延误。
4、公文办理人员根据领导批示将公文分送有关人员进行及时办理,办理结束后,办理人员应在文件处理单的办理结果栏写明办理情况,并写上姓名和日期。
5、县科技局所发的文件由局长负责签发,没有领导签署意见的公文一律不准打印发放。
6、凡涉及下级部门呈报的请示,一律交办公室,由办公室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并经集体会议讨论后,由局长签署具体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