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蚌埠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一、制定的背景说明
《蚌埠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明确了科技计划项目主要任务、项目类型及项目管理各方职责,对科技计划项目指南与编制、申报与受理、评审或审核、立项公示、任务书签订、资金拨付、过程管理、验收管理、科研诚信管理、监督检查等项目全流程管理的各个环节均作出明确的规范或标准,促进我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有据可依、更加科学规范、标准统一,提升管理效率、降低各方风险。
二、制定意义
一是有利于规范管理。对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支持对象与方式,以及组织管理程序进一步规范,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组织管理水平。
二是有利于提高效率。依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支持产业技术攻关和应用,加快提升我市科技创新和产业核心竞争力,实现科技资源合理配置,有利于提高财政科技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是有利于科学监督。《管理办法》是对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全过程管理,有利于规范、监督项目组织管理责任主体的行为,特别是加强对财政科技资金的使用监督。
三、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主要包括七个部分的内容,共七章36条,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是总则,第一条至第三条,共3条,主要明确了管理办法的制定依据、主要任务、支持重点和组织实施原则。
第二部分是管理职责,第四条至第八条,共5条,主要明确了市科技局、项目归口管理单位、项目承担单位、项目主持人等项目各相关单位的职责,并对市科技计划项目实行分类管理。
第三部分是申报立项,第九条至第十四条,共6条,主要明确了申报单位、项目主持人资格条件,规定项目申报、推荐、受理、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现场考察、公示、确定立项结果、下达资金计划等程序和要求。
第四部分是项目实施,第十五条至第二十条,共6条,主要明确了项目承担单位、相关管理部门的工作职责和要求,明确项目任务书签订、重要事项调整、项目撤销和终止等有关规定。
第五部分是资金管理,第二十一条至第二十四条,共4条,主要明确了项目资金的审核、拨付、验收等环节管理。
第六部分是评价验收,第二十五条至第三十三条,共9条,主要明确了项目验收结题时限、验收方式、验收程序、验收专家选取、验收结果确定等方面内容。
第七部分是附则,第三十四条至第三十六条,共3条,主要明确了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管理、科研诚信承诺制度和科技保密规定,规定解释权限及实施日期。
解读人:潘浩武
职务:副局长
联系电话:0552-82125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