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引导全社会加大研发投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根据《蚌埠市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提升工作方案》(蚌创新办〔2023〕2号)文件,按照市引导全社会加大研发投入工作联席会议的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县研发投入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部门协同,引导全社会加大研发投入,现建立怀远县引导全社会加大研发投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
一、联席会议主要任务
(一)落实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和巩固提升省级创新型县对研发投入工作任务,分析研究研发投入强度指标完成情况,找准研发投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研究落实措施,整体增强推进研发投入统计工作的合力。
(二)加强部门研发投入统计工作之间的沟通、协作和交流, 加强对乡镇和行业研发投入工作的检查指导和专业知识培训,督促纳统对象依法依规做到应统尽统。
(三)统筹我县全社会研发投入统计工作,协调数据的上报和联合发布,对全县研发投入主要统计数据进行分析、评估和预测,实现统计信息资源共享。
(四)协调解决研发投入统计工作中跨部门的重大问题,强化部门统计工作责任。
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担任总召集人,县科技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成员由县发展改革委、县科技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统计局、县税务局等部门分管负责同志组成。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科技局,负责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协调督促成员单位履行工作职责、落实联席会议交办事项及联席会议的日常事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确定一名联络员,联络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及时调整,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三、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一)县发展改革委:负责规模以上服务业研发经费投入统计工作,对接市发展改革委。做好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的统计业务知识培训和研发经费投入统计工作。负责梳理汇总企业实施相关项目及享受有关政策信息。
(二)县科技局:负责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研发经费投入、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事业单位的研发经费投入统计工作,对接市科技局。制定相关政策,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组织开展本系统统计人员业务培训。承担联席会议办公室相关职能工作。
(三)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非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投入统计工作,对接市经信局。负责梳理汇总企业实施相关项目及享受有关政策信息。
(四)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有资质的建筑业的研发经费投入统计工作,对接市住建局。负责将符合条件的所属事业单位纳入科研事业单位研发经费统计范围。
(五)县交通运输局:负责规模以上交通运输业的研发经费投入统计工作,对接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将符合条件的所属事业单位纳入科研事业单位研发经费统计范围。
(六)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规上农产品加工类企业的研发经费投入统计工作,对接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将符合条件的所属事业单位纳入科研事业单位研发经费统计范围。
(七)县统计局:负责企业研发投入统计工作。负责统计业务知识培训、年度研发投入情况汇总和对外发布,落实统计信息共享,对接市统计局。指导各部门将本行业管理范围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四上”“四下”企业名录库和统计业务知识培训。
(八)县税务局:负责指导企业开展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申报工作,对接市税务局。向县统计局、县科技局提供当年申请、享受企业所得税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的单位名单。
四、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不定期召开,原则上每季度召开1次。会议议题由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与各成员单位研究并报总召集人同意后确定。重大问题需经联席会议讨论研究的,经总召集人同意后,可临时召开联席会议。
(二)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信息互通,形成整体工作合力,确保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落实到位。
(三)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等,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抓好落实,落实情况及时报告联席会议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