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科技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行政执法主体、权限、程序、救济渠道、行政裁量权基准)
一、执法主体
单位名称:怀远县科技局
二、执法权限
1、行政许可权
2、行政确认权
三、执法程序
(1)申请
(2)受理
(3)审查
(4)决定
(5)后续监管
四、救济渠道
对决定不服,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怀远县人民政府或蚌埠市财政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怀远县人民法院起诉,复议、诉讼期间不影响本决定的执行。
五、行政裁量基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2.《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
3.《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关于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意见》;
4.《科技部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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