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民政局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根据怀政办〔2010〕153号文件规定,怀远县民政局为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根据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部署,编制全县民政事业发展战略和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拟定地方性民政工作规章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社会团体的登记管理和监督工作,监督社会活动,查处社团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
(三)负责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监督工作,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注册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四)负责全县各类福利企业的年检认证和新办福利企业审批工作。
(五)组织、指导拥军优属活动;负责全县烈士褒扬和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补助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伤残抚恤工作,审核申报烈士称号和国家机关人员的伤残等级;指导优抚事业单位和烈士纪念建筑物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县退伍义务兵、转业志愿兵(士官)和军队复员人员接收安置工作;负责军地(含武警)离退休干部、退休志愿兵(士官)、无军藉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
(七)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救灾抗灾工作,组织核查和发布灾情;管理、分配并监督检查救灾款物的使用;组织捐赠和接收并发放救灾粮、款、物;指导救灾捐赠活动;指导灾区开展生产自救并开展防灾减灾活动。
(八)建立和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负责全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城乡五保供养、城乡医疗救助和乡镇敬老院建设工作。
(九)指导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
(十)指导社区工作及社区建设方针政策的贯彻与实施。
(十一)主管地名管理和行政区划工作;负责全县村以上行政建制的设立、撤销、更名和行政区域变更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村以上行政区划名称及其他名的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乡(镇)推广标准化地名,协同有关单位规范地名标志牌的设置与管理。
(十二)负责勘界工作,承办边界争议调处事务及边界管理。
(十三)负责全县婚姻登记工作,依法实施婚姻登记管理;负责全县收养登记工作,依法保护儿童的合法权益。
(十四)负责社会福利工作,推动社会福利事业社会化;承担老年人、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全县殡葬改革工作,指导全县殡葬事业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六)协助有关单位处理流浪乞讨人员危重病人精神病人救助工作。
(十七)负责社会福利彩票发行工作,管理县级福彩公益资金,监督指导全县福彩公益资金的管理使用。
(十八)负责全县民政事业的计划、财务、统计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民政事业费和各种资金的筹集使用与管理。
(十九)承担全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十)承担全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十一)承办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怀远县民政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包括怀远县民政局本级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怀远县民政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5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怀远县民政局 |
2 |
怀远县社会福利院 |
3
|
怀远县殡葬管理所 |
4
|
怀远县军队离休干部服务站 |
5 |
怀远县社会救助局 |
三、怀远县民政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收入总计6803.72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6803.72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与2014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966.95万元,增长14.2%,主要原因:一是社会福利支出比上年增加1399.38万元,其中高龄老人津贴和低收入家庭养老服务补贴比上年增加661.62万元,新增公益性公墓支出555万元;二是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支出比上年增加41.9万元。
(二)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6803.7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803.72万元,占100%。
(三)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680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32.7万元,占75.4%;项目支出1671.02万元,占24.6%;。
(四)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803.72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6803.72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14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966.95万元,增长14.2%,主要原因:一是社会福利支出比上年增加1399.38万元;二是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支出比上年增加41.9万元。
(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803.72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14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增长14.2%。主要原因:一是社会福利支出比上年增加1399.38万元;二是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支出比上年增加41.9万元
2.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906.78万元,支出决算为6803.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社会福利支出比上年增加1399.38万元;二是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支出比上年增加4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32.7万元,占75.4%;项目支出1671.02万元,占24.6%。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2015年度决算1.25万元,比2014年减少8.33万元,降低664%,主要原因:2014年发放2005年误餐补助4.578万元、双拥创建奖励5万元;2015年支出1.25万元,主要是秸秆禁烧包村干部补助。其中:“招商引资”决算1.25万元,主要用于秸秆禁烧包村干部补助。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15年度决算6286.59万元,比2014年增加980.40万元,增长15.6%,主要原因一是社会福利支出增加1399.38万元;二是民政管理事务支出增加85.1万元。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决算116.58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离退休人员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决算36.34万元,主要用于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5年度决算121.21万元,比2014年减少379.53万元,降低313%,主要原因是城乡医疗救助支出减少384.2万元。其中:“公务员医疗补助”决算3.5万元,主要用于财政负担的公务员医疗保障支出;“事业单位医疗”决算0万元;“其他医疗保障支出”决算9.81万元,主要用于财政负担的职工医保、工伤、生育等社保基金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015年度决算22.11万元,比2014年增加1.85万元,增长8.3%,主要原因是增资造成住房公积金比上年增加1.84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决算22.11万元,“提租补贴”决算0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所属二级机构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六)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132.7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039.9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6.39万元、津贴补贴50.54万元、奖金4.7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3.75万元、绩效工资1.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8.43万元、离休退休费177.39万元、抚恤金20.42万元、生活补助3474.68万元、医疗费195.6万元、住房公积金22.1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84.57万元;公用经费92.7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1.07万元、印刷费0.62万元、物业管理费0.49万元、差旅费1.56万元、劳务费5.22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工会经费0.3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83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57.28万元。
(七)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372.56万元,本年支出372.5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2015年度决算100万元,主要用于偿还民政大楼所欠工程款。
2.“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2015年决算272.56万元。其中: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决算142.06万元,主要用于乡镇敬老院的建设。用于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决算130.5万元,主要用于社区建设及全县民办老年公寓补助资金。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5年度怀远县民政局运行经费92.7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5年度怀远县民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69.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69.9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怀远县民政局共有车辆3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5年,怀远县民政局按照指向明确、合理可行的原则,对4个项目支出编制了绩效目标,涉及财政资金2615.44万元。全年共组织对4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资金2615.44万元。评价结果显示:1、2015 年发放高龄补贴 1263.6 万元,惠及 27949 位老人;2、发放低收入居家养老补贴 511.87 万元,惠及 16177 人;3、为74106 名老人参加了银龄安康保险,拨付资金83.97万元,覆盖率达 45.85%,超额完成 30%目标任务,排名全省县级第一名,获全省“2015 年度‘银龄安康行动’先进单位”称号,并在全省作了经验介绍。4、2015年,共建成公益性公墓 115 个,超额完成 7个,入墓安葬 654 人,拨付奖补资金 756 万元,圆满完成了2015年度公益性公墓建设任务。通过以上几个项目的绩效考核均已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九、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