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蚌埠市民政局《关于做好全市养老机构封闭式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28 10:27 来源:怀远县民政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各乡镇民政所:

现将蚌埠市民政局《关于做好全市养老机构封闭式管理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对已经采取封闭管理措施的,对照通知要求进一步完善。尚未采取相应措施或措施不到位的,要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重大政治任务,立即对照通知逐项落实,严格按要求实行封闭管理。

                 怀远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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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市养老机构封闭式管理的通知

各县区民政局(社会事业局):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养老机构(含:特困供养机构,下同)老年人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蚌埠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第三号)》的要求,自即日起,全市养老机构实施封闭式管理,具体如下:

一、全市养老机构暂停举办或组织参加聚会等集体活动,暂停接待外单位慰问探访。各县(区)养老服务三级中心、日间照料中心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暂停开放,停止组织集体活动,停办老年食堂。有老年人托养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按养老机构进行封闭式管理并暂停对外服务。

二、严格把好入口关,落实好进出登记管控。各县(区)民政部门要严格要求各养老机构控制进入人员。各养老机构要设置专门接待人员,负责进出人员的登记核查、体温监测、协助消毒等工作。实行四个一律

1.入住人员一律不得外出,确因身体原因需外出看病的,院内工作人员要做好防护和隔离观察措施;

2.非院内人员一律不得进院。防控期间,除老人病重、就诊等特殊紧急情况外,不得接待走访、慰问和探视老人的外来人员(含老人家属、朋友),可采取电话、网络视频等方式探视。老年人的探视物品可在指定区域登记代转;

3.院内工作人员一律戴口罩上班。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立即停止工作。离蚌返回的养老机构工作人员要自行居家隔离14天,隔离结束情况正常后上班。

4.养老机构一律暂不接收新入住老人。春节接回家的老人生活能够自理的,先居家养老,暂不重新安排入住。失能失智和部分失能失智的老年人,确需回院时应向家属询问春节期间接触人员情况,要做相关检查无问题后入院,实行14天隔离。送老人返回的亲属,严禁与养老机构内其他人员接触。

三、把好自我保护关,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各养老机构要配备测温器、体温计、口罩、消毒液等用品加强防护。各县(区)民政部门要利用通信、微信等平台,加大对养老机构健康知识宣传教育引导,依法科学有序防控,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各养老机构要加强住养人员房间、公共活动区域、食堂等人员集中区域的通风、换气、消毒、杀菌工作,每天必须通风两次以上,消毒杀菌一次以上。督促职工、住养人员勤洗手,保持良好个人卫生习惯。

各县区民政局(社会事业局)需第一时间将上述要求传达到辖区所有养老机构和特困供养机构,并监督落实。解除封闭管理日期,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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