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及低收入家庭认定审批权限委托下放新闻发布会
发布主题:怀远县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及低收入家庭认定审批权限委托下放
发布人:张店根(怀远县民政局局长)
发布时间:2020年6月21日
发布地点:怀远县民政局
发布单位:怀远县民政局
参会媒体:电视台、各乡镇
各位新闻界朋友:
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县民政局召开的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及低收入家庭认定审批权限委托下放新闻发布会。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及低收入家庭认定审批权限委托下放是加大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力度的体现,也是民政部门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政策,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又一重要举措,将进一步优化社会救助工作流程,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困难群众,更好落实乡镇人民政府社会救助主体责任,进一步实现“权责统一”。审批权限下放将会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推进社会救助领域改革创新,推进审批服务便利化,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提升低保识别精准率。现就我县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及低收入家庭认定审批权限委托下放有关事项通报如下:
一、审批权限下放的主要内容
为使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及低收入家庭认定审批权限委托下放工作更加规范、符合实际、便于操作,我局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在充分认证和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制定了《怀远县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及低收入家庭认定审批权限委托下放工作实施方案》,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后,于2021年5月14日印发实施。主要分为5个部分。
一是工作目标。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审核审批和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由各乡镇负责。做到审核审批权限和监管职能合理有效分离,强化县民政局监管职能,扩大各乡镇审批权限,规范动态管理和监督运行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增强救助精准度,确保社会救助政策更有效落实。
二是任务措施。任务措施有两项内容,一是实行联审联批制度。主要是各乡镇联审联批小组召开评审会,对前期的审核材料、办理过程进行全面审查,提出审批意见。规定了上报县民政局备案、公示、审批决定的时限以及长期末端公示的要求。二是县民政局审查。规定了县民政局分别按不低于10%和30%的比例对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对象、低收入认定家庭开展抽查,对抽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三是实施步骤。主要有三项内容,一是制定实施方案。二是组织培训指导。县民政局对乡镇分管领导、民政所长、社会救助经办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工作指导。乡镇按照相关要求,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三是成立联审联批小组。乡镇建立社会救助联审联批制度,明确联审联批工作流程。成立由乡镇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民政、扶贫、财政、村镇建设、市场、金融机构、纪检、包村(社区)干部等为成员的社会救助联审联批小组。联审联批会议原则上不少于7人,集体评审、共同参与、互相监督,确保审核审批工作科学、规范、有序。
四是工作职责。主要内容是分别明确了村(社区)、乡镇和县民政局职责。
五是工作要求。主要提出了四项工作要求。一是要精心组织。要求各乡镇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明确专人专岗,定岗定责,通过调剂、招聘或购买服务等方式,在全面落实中共怀远县委、怀远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民政工作的实施意见》(怀发〔2017〕17号)的基础上,明确1名专职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人员。进一步完善措施、抓好落实,压实责任、强化监管,加强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审批权限委托下放工作无缝衔接,顺利实施。
二是要严肃纪律。要求乡镇要督促村(社区)按照政策规定,协助乡镇民政所做好申请受理、入户调查等工作,确保工作不走形式、不走过场。禁止审批“人情保、关系保、维稳保”等不符合规定的行为,对违规审批经调查核实后予以取消当事人的保障资格,并视情节追究相应人员的责任。
三要加强监管。明确对乡镇的业务指导,提高经办人员履职能力。建立事前信息核对,事后入户核查以及定期抽查等监督检查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规范进行。
四要经费保障。社会救助审核审批调查、取证等涉及的工作经费,应列入乡镇财政预算,确保基本的调查条件和工作条件。
二、审批权限下放后的工作亮点
一是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审核审批和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审核审批权限下放到乡镇,能够切实提高救助对象的精准度和审批时效。
二是审核审批权限下放到乡镇能够实现行政权力规范高效运行,权责相对统一,使得审批手续简化,工作效率提高。
三是。审核审批权限下放后,县民政部门重心落在监管上,能够加强宏观管理和备案监督,定期不定期开展抽查,随时纠正出现的问题,降低错保、漏保发生率。
三、审批权限下放后的工作打算
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及低收入家庭认定审批权限委托下放后,我们仍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做好全县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低收入家庭认定的申请对象经济状况核对工作。二是做好对乡镇低保、特困供养对象审核审批及低收入家庭认定的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乡镇依法依规纠正或撤销审批决定。三是按月发放城乡低保金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四是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审批确认及低收入家庭认定政策法规的宣传咨询、来电来访和举报查实。
我县全面实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及低收入家庭认定审批权限委托下放,对于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重大决策部署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希望新闻媒体和各乡镇把这次新闻发布会宣传好,以取得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的支持。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感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