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民政局2021年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发布时间:2021-11-02 19:19 来源: 怀远县民政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2021年,我局共承办提案9件,其中主办7件,协办2件。主办提案涉及道路命名1件,养老服务1社会救助1件,留守困境儿童3件,设立村民小组1协办提案涉及乡村治理1件,加强非遗保护1件。我局主办和协办的政协提案全部办理完毕,并按要求及时上报政协提案委和县政府督察室办结率100%,满意率100%

一、成立组织落实责任

根据我局承办的政协提案,我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会议专题研究,统一思想认识,研究办理措施。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关于分解落实2021年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任务的通知》和2021年议案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五定责任表》,将任务予以分解,层层落实责任,切实把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夯实了基础。

二、认识到位,措施有力

政协委员对民政工作提出的提案,是对民政工作的重视和关心,许多提案真知灼见,代表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反映了民政工作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对改进民政工作,促进民政事业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因此,我局把案办理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一是加强对办理工作的领导。局里成立了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调度。分管领导负责督察办理进度和落实情况。二是层层实办理工作责任。为进一步做好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确保提案办理工作落到实处,局制定了《2021年议案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五定责任表》,严格落实定分管领导、定承办人员、定完成时间、定办理任务、定办理责任“五定”责任制度,提案分解落实到相关科室具体承办,明确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逐级强化责任。三是建立督察制度,狠抓工作落实。由领导小组副组长牵头,对办理工作进行综合调度,对各部门的办理情况进行督办。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群众呼声高、协调难度大的重点难点提案,由主要领导亲自牵头调度承办,确保办理质量和工作效率。

三、规范办理提升质量

在政协提案办理中,我局力求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切实提高问题的解决率和政协委员的满意率。

对我局主办的政协提案,我们抓住反映的主要问题,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提高办理质量。对应该解决且有能力解决的,局党委认真进行研究,尽快予以落实。对一时难以解决的,列出落实计划,逐步加以解决。对不符合法律、政策规定或情况与事实有出入的问题,向政协委员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对协办的政协提案,我们加强与主办单位的沟通联络,积极配合主办单位做好协办提案的办理工作。

在政协提案办理过程中,我局根据提案内容,在认真调研和研究的基础上,按照规定要求起草答复意见,经局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阅后,形成初步答复意见,逐一与各位政协委员见面,直接征求意见和建议,并对涉及的相关政策法规予以解释,争取政协委员的理解和支持。

四、立足解决问题,提高办理质量

承办政协提案,关键是要办事实,见实效。我要求各分管领导和承办股室努力实现“三个转变”,一是实现“领导批示办理”向“领导带头办理”方式的转变,二是实现“文来文往”“人来人往”方式的转变,三是实现答复型“落实型”方式的转变,通过转变办理方式,把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作为改进工作作风,改善民生,促进民政事业健康发展的动力,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一同部署,一同检查,相互促进。

五、下步工作打算

民政工作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特别是政协委员代表的是民声、民意,提出的一些具体问题,对推动民政事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是高度重视。我们将高度重视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把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股室专人承办的办理机制,确保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提高办理质量。对因受条件限制暂未解决的提案,认真开展调查研究,以提高质量、增强实效为目标,主动适应新形势,创新办理方式,完善办理制度,力求让每一件提案“落地有声”,使提案建议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工作措施和成效,努力做到让政协委员们满意,群众满意,为民政工作发展增添动力。

三是解决存在问题。把政协提案作为促进民政工作的重要载体,并以此为契机,从切实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着力解决民政工作中的短板和不足,以此来切实履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不断促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幸福怀远继续作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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