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民政局怀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整合市场监管资源,提高市场监管工作科学化、精准化水平,促进企业诚信自律,解决市场监管领域存在的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问题,按照《怀远县人民政府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方案》(怀政〔2019〕19号),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活动,督促企业诚信自律和守法经营,规范监管执法行为,进一步促进监管方式转变,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努力营造我县公平透明的市场环境。
二、抽查对象范围和比例
怀远县殡葬服务企业,共1家,抽查比例100%。
三、抽查事项
(一)县民政局抽查事项
1.销售情况是否合法合规;
2.用地与规划手续是否规范。
(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查事项。
1.公示信息检查。年报公示信息的检查、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
2.登记事项检查。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经营(驻在)期限的检查、经营(业务)范围中无需审批的经营(业务)项目的检查、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检查、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的检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的检查、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身份真实性的检查。
3.价格行为检查。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情况,明码标价情况及其他价格行为的检查。
四、组织实施阶段
抽查工作从2021年10月22日至2021年11月5日,分为四个阶段。
(一)随机摇号阶段(10月22日前)
县民政局、县市场局提供需抽查的共同的市场主体和执法人员信息,由县民政局按照抽查计划确定的检查事项和比例,通过省事中事后监管平台,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汇总形成联合检查“一企一表”(每个检查对象对应一张表格,内容包括检查事项、检查内容、检查单位和人员)。
(二)检查实施阶段(10月28日前)
县民政局根据“一企一表”,牵头成立联合检查组,组织实施联合抽查工作。联合检查组应当提前与企业取得联系,告知检查事项、检查时间以及需要提供的待查材料。对企业实施实地核查时,每个单位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检查人员应当按照本单位执法检查要求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填写相关表格并要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无法取得签字或者盖章的,检查人员应当注明原因,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人员作为见证人。对于抽查中发现案件线索,及时移交办案部门。联合检查工作应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特殊情况需延长的,须经单位负责人批准。
(三)结果公开阶段(10月30日前)
抽查结果共九种,分别为未发现问题、未按规定公示应当公示的信息、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不配合检查情节严重、未发现开展本次抽查涉及的经营活动、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理以及其他。
联合检查部门应当于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登录事中事后监管平台,将“一企一表”中抽查结果内容录入,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安徽)向社会公示,确保检查结果公示率达到100%。
(四)总结完善阶段(11月5日前)
联合检查单位要建立健全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制度、机制和模式,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常态化制度化,不断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水平。建立一企一档检查卷宗,实地核查记录表、实地核查照片等抽查工作书式材料,应及时整理归档保存。
五、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联合检查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工作,将其作为市场监管领域综合执法改革的重要探索,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筹划,精心组织,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检查任务。
(二)强化协调联动。联合检查部门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切实提高抽查效能。参与检查科室要加强联动,形成合力,确保“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工作有序开展。
(三)强化信息报送。参与联合检查部门要畅通信息渠道,及时解决在抽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请参与检查部门于2021年11月5日前,将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工作总结和检查情况汇总统计表(附件2)报县民政局。
附件:1、怀远县民政局和县市场局联合抽查工作计划
2、怀远县民政局和县市场局联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汇总表
怀远县民政局 怀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20日
附件1:
怀远县民政局和县市场局联合抽查工作计划
序号 |
抽查任务名称 |
抽查事项 |
发起方式(牵头指导单位) |
抽查主体(层级) |
抽查对象 |
抽查基数(户) |
抽查的比例 |
实施抽查时间段 |
备注 |
1 |
怀远县殡葬服务 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
销售情况是否合法合规;用地与规划手续是否规范。 公示信息检查;登记事项检查;价格行为检查。 |
县民政局牵头 县市场局配合 |
县级 |
怀远县殡 葬服务企 业 |
1 |
100% |
2021年 10月至 11月 |
|
附件2:
怀远县民政局和县市场局联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工作汇总表
检查企业数量(户) |
出动执法检查人员(人次) |
抽查结果(户) |
||||||||
未发现问题 |
未按规定公示应当公示的信息 |
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
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
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 |
不配合检查情节严重 |
未发现开展本次抽查涉及的经营活动 |
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理 |
其他 |
||
|
|
|
|
|
|
|
|
|
|
|
注意事项:1.该统计表由联合检查组统一填写,并逐级汇总上报; 2.检查企业数量应当等于或者小于后面九种抽查结果数量之和(可能存在一户企业同时有多种抽查结果); |
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