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民政局关于开展“塑料花”等殡葬祭祀用品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各乡(镇)民政所、市场监督管理所、殡葬服务机构:
清明节将至,为倡导健康文明的社会祭祀新风,推动文明绿色低碳祭祀的社会自觉行为,根据《殡葬管理条例》《安徽省殡葬管理办法》《关于开展“塑料花”等殡葬祭祀用品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皖民务字〔2022〕27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塑料花”等殡葬祭祀用品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开展以“塑料花”等不易降解祭品和封建迷信色彩殡葬祭祀用品(如冥币、纸扎祭祀品、锡箔元宝等)为重点的专项整治行动,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抵制破坏生态环境的祭祀用品,加快推进移风易俗,积极倡导绿色低碳祭扫,树立文明祭祀新风。
二、整治时间
3月28日—4月25日,后续转为常态化。
三、主要任务
(一)依法查处制造、销售封建迷信色彩殡葬祭祀用品的行为
各乡镇民政所联合市场监督管理所,组织开展封建迷信殡葬祭祀用品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封建迷信殡葬祭祀用品和“塑料花”制造网点、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祭祀用品和“塑料花”经营户等。依法查处封建迷信色彩殡葬祭祀用品制造、销售行为。加强对殡葬祭祀用品经营户依法经营的宣传教育,倡导健康文明的社会祭祀新风,推动文明绿色低碳祭祀的社会自觉行为。
(二)全面排查整治殡仪馆、公墓、田间坟头等地方使用“塑料花”等不易降解祭品和封建迷信色彩殡葬祭祀用品的行为
各乡镇要对辖区内公益性公墓、田间坟头等地方祭祀用品使用情况进行排查整治,采取“拉网式”排查、“地毯式”整治,集中清除“塑料花”等不易降解祭品和封建迷信色彩殡葬祭祀用品。
荆山公墓、荆西园公墓要把好“入园关”,安排专人及时清除公墓内的违规祭祀用品,做到“一日一清理”。加快推进移风易俗,积极引导群众文明低碳祭扫,大力推广家庭追思会、网络祭扫、鲜花祭扫、踏青遥祭、经典诵读等现代祭扫方式。积极开展“鲜花换纸钱”“时空信箱”等活动,努力为群众创造文明低碳祭扫的便利条件。
通过整治活动,杜绝在城区街道烧纸祭扫行为,杜绝不易降解的塑料祭品进墓区、进田园,抵制祭扫过程中的封建迷信活动,逐步引导群众从注重实地实物祭扫转移到以精神追忆为主上来。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乡镇民政所和市场监督管理所要充分认清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成效。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专项整治工作点多面广,时间紧、任务重,各乡镇民政所和市场监督管理所要加强协调、整体联动,全力做好整治工作。专项整治行动期间,要充分发挥村(社区)两委干部和各级网格员作用,包干包片,逐个点位清理,确保不留死角、整治彻底。专项整治行动后续,要明确专人负责,常态推动、久久为功。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过程中,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护工作,确保工作人员健康安全。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加大绿色文明祭扫政策措施的宣传力度,积极倡导尊重生命、绿色文明的祭祀新风。要在公共场所醒目位置张贴通知,通过悬挂标语、宣传车、微信等方式宣传相关祭祀政策,做好禁插塑料花、禁烧祭品、禁燃鞭炮的宣传引导工作,让文明祭扫理念深入人心。要充分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教育引导其亲属、朋友、周围群众抵制陈规陋习和封建迷信活动,自觉抵制低俗祭扫用品。
各乡镇开展专项整治过程中,遇到重大和突发情况,要及时向党委和政府、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于4月28日前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怀远县民政局 怀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28日
政策咨询渠道:0552-8356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