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208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8-09 18:36 来源: 怀远县民政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李梅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如何处理我县城乡白事焚烧去世人废弃物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对文明祭祀、丧葬陋俗、封建迷信活动、重殓厚葬、相互攀比之风等问题,我县各级、各部门迎难而上,攻坚克难,不折不扣地推动各项殡葬改革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安徽省殡葬管理办法》、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蚌埠市城市建成区丧事祭祀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县不断加大殡葬改革的治理力度,把深化殡葬改革提上了重要议事日程。县委、县政府印发了《关于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怀发〔20149号),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发挥示范作用,带头文明节俭办丧事,带头宣传倡导殡葬改革,加强对亲属、朋友及周围群众的教育引导,树立时代风尚,弘扬新风正气。

为积极倡导移风易俗,推行文明办理丧事和文明祭祀活动,净化市容环境,提升城市文明生态建设水平。一是强化属地管理。文明办理丧事和文明祭祀活动管理,由各乡镇统一组织民政、行政执法、公安、宣传、教育、文明等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二是倡导文明低碳祭扫。大力推行网络祭扫、鲜花祭扫、踏青遥祭、植树缅怀等文明低碳祭扫方式,积极组织集体共祭、社区公祭、家庭追思等现代追思活动,弘扬慎终追远等优秀传统文化,引导群众逐步从注重实地实物祭扫转移到以精神传承为主上来。三是对占用城区道路、广场、居民小区等公共场所,焚烧火纸及逝者遗物,污染公共环境等不文明行为的,由行政执法部门依照有关法规规定责令改正,民政、工商质监、环保、公安等部门积极配合,协同制止。对不听劝阻,侮辱、谩骂执法人员或暴力妨碍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过以上措施,将会极大地杜绝不文明祭祀活动的现象,进一步提高城市形象

李梅等代表,感谢对殡葬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也将会进一步加大殡葬改革的工作力度和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广大群众文明祭祀理念,为深化殡葬改革做出积极的贡献。

 

办复类别:B

联系人:赵友成

联系电话:05528356051 

                                                怀远县民政局

                                           202289

    点击下载:怀民〔2022〕167号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208号建议的答复.pdf

              怀民〔2022〕167号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208号建议的答复.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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