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民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怀远县民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
2023年1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主要职责
2.部门预算构成
3.2023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23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关于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3.关于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4.关于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5.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6.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7.关于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8.关于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9.关于2023年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10.关于2023年政府采购支出表的说明
11.关于2023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的说明
12.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附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怀政办〔2010〕153号文件规定,怀远县民政局为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根据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部署,编制全县民政事业发展战略和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拟定地方性民政工作规章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社会团体的登记管理和监督工作,监督社会活动,查处社团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
(3)负责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监督工作,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注册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4)负责全县各类福利企业的年检认证和新办福利企业审批工作。
(5)建立和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负责全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城乡五保供养和乡镇敬老院建设工作。
(6)指导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
(7)指导社区工作及社区建设方针政策的贯彻与实施。
(8)主管地名管理和行政区划工作;负责全县村以上行政建制的设立、撤销、更名和行政区域变更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村以上行政区划名称及其他名的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乡(镇)推广标准化地名,协同有关单位规范地名标志牌的设置与管理。
(9)负责勘界工作,承办边界争议调处事务及边界管理。
(10)负责全县婚姻登记工作,依法实施婚姻登记管理;负责全县收养登记工作,依法保护儿童的合法权益。
(11)负责社会福利工作,推动社会福利事业社会化;承担老年人、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
(12)负责全县殡葬改革工作,指导全县殡葬事业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13)协助有关单位处理流浪乞讨人员危重病人精神病人救助工作。
(14)负责社会福利彩票发行工作,管理县级福彩公益资金,监督指导全县福彩公益资金的管理使用。
(15)负责全县民政事业的计划、财务、统计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民政事业费和各种资金的筹集使用与管理。
(16)承办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怀远县民政局部门2023年度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和局下属单位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4个,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1 |
怀远县民政局局本级 |
行政单位 |
2 |
怀远县社会福利中心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3 |
怀远县殡葬管理所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4 |
怀远县救助管理站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三、2023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加强和改进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继续做好城乡低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进一步完善孤儿救助的审核、审批程序;加大敬老院管养力度,不断提升管养水平;完成乡镇敬老院建设任务;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工作,加大救助力度。
(2)切实抓好基层民主和社区建设。进一步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建设城镇标准化社区及农村标准化社区。
(3)着力提高行政区划和地名勘界工作水平。完善地名数据库建设。结合新老城区规划,对规划区内新增道路、小区、大型建筑物进行命名,依照国家标准设标;完成下达的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
(4)完善社会管理和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全县福利彩票销售力争突破5500万元;继续做好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津贴的申请、审核、审批工作,在重阳节前将高龄老人津贴发放到位;加大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基本实现城市街面无流浪乞讨未成年人的目标;将社会福利院打造成为“示范基地”和“培训基地”。
(5)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加快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完善养老服务保障制度,继续建立民办养老机构建设和运营补贴制度,推进养老服务机构建设。
(6)广泛深入推动殡葬改革。深入推进殡葬改革,加大殡葬改革宣传力度,以提高火化率为目标,遏制偷埋乱葬行为,力争火化率达到96%以上。
(7)强化民政机关作风和服务能力建设。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深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推进机关作风根本转变;进一步做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机关效能建设、文明创建、信访维稳、计划生育、宣传思想、政务信息公开等工作;加大民政信息宣传报道工作力度;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认真做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2023年,县民政局将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不断开创民政事业的新局面,为构建和谐怀远、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继续做出新的贡献。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3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管理原则,怀远县民政局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怀远县民政局部门2023年收支总预算16370.90万元,收入全部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关于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怀远县民政局部门2023年度收入预算16370.9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6370.9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一)本年收入16370.90万元,全部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比2022年预算增加8198.73万元,上升100.33%,增长原因主要是城乡低保预算增加、老年福利及养老服务预算增加。
(二)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三、关于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怀远县民政局部门2023年度支出预算16370.90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8198.73万元,增长100.33%.原因主要是城乡低保预算增加、老年福利及养老服务预算增加;其中,基本支出安排1596.30万元,占6.75%,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14774.60万元,占 93.25%,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老年福利、社会福利和儿童福利等支出。
四、关于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怀远县民政局部门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6370.90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370.90万元;按资金年度分全部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6370.90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306.08万元,占99.60%;卫生健康支出21.68万元,占0.14%;住房保障支出43.15万元,占0.26%。
五、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规模变化情况。
怀远县民政局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370.90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8198.73万元,增长100.33%.原因主要是城乡低保预算增加、老年福利及养老服务预算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306.08万元,占99.60%;卫生健康支出21.68万元,占0.14%;住房保障支出43.15万元,占0.26%。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214.46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59.46万元,增长3836%,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变动,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2023年预算13.40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1.53万元,下降10.24%,下降原因主要是路牌制作及维护费预算减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1219.62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23.39万元,下降1.88%,下降原因主要是民政协理员人数减少,工资福利支出减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3.22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11.95万元,下降78.77%,下降原因主要是离退休人员减员。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42.24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42.24万元,增长100%,增长原因主要是2022年无此项目预算。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40.46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6.08万元,增长66.00%,增长原因主要是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增加。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20.23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8.04万元,增长66.00%。增长原因主要是职业年金缴费基数增加。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2023年预算600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260万元,增长76.47%,增长原因主要是2022年孤儿生活费从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中安排。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2023年预算2672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042.85万元,增长64.01%,增长原因主要是符合高龄老人津贴和低收入老人居家养老补助的人数增加。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2023年预算827.85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27.49万元,增长18.20%,增长原因主要是财政对新殡仪馆补助增加。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2023年预算207.33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23.43万元,增长12.74%,增长原因主要是福利中心工作人员增加,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2023年预算366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74.85万元,增长25.71%,增长原因主要是增加三所特困人员医养结合中心预算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2023年预算480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0.6万元,增长0.13%,与2022年预算基本持平。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支出(项)2023年预算1776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531万元,增长624.90%,增长原因主要是2022年项目所需资金大部分从上级补助资金中列支。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项)2023年预算7000 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4450万元,增长174.50%,增长原因主要是2022年项目所需资金大部分从上级补助资金中列支。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2023年预算150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50万元,增长100%,增长原因主要是2022年无此项目预算。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2023年预算129.27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90.85万元,增长236.47%,增长原因主要是2022年无此项目预算。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2023年预算206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206万元,增长100%,增长原因主要是流浪乞讨救助支出预算增加。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3年预算338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82.83万元,增长117.83%,下降原因主要是县级财政对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支出投入增加。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0.86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0.06万元,增长原因主要独生子女费增加。
2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9.92 11.73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1.81万元,下降15.43%,下降原因主要是人员变动调整。
2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7.31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0.3万元,增长4.28%,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变动,在职人员增加。
2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3.26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0.21万元,增长6.89%,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变动,在职人员增加。
2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3年预算0.33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0.52万元,下降61.18%,下降原因主要是此项预算减少。
2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33.51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7.87万元,下降19.02%,下降原因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减少。
2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2023年预算9.64 30.12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20.48万元,下降68.00%,下降原因主要是提租补贴缴费基数减少。
六、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怀远县民政局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596.3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52.87万元,公用经费43.43万元。
(一)人员经费1552.8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对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43.4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七、关于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怀远县民政局部门2023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怀远县民政局部门2023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23年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一)怀远县民政局部门2023年度共安排项目支出14774.60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8233.23万元,增长125.86%,增长原因主要是城乡低保预算增加、老年福利及养老服务预算增加。主要包括:本年财政拨款安排14774.6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14774.60万元。)
十、关于2023年政府采购支出表的说明
怀远县民政局(部门)2023年没有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和单位资金安排的政府采购支出。
十一、关于2023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的说明
怀远县民政局(部门)2023年没有安排政府购买服务支出。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
1.“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项目。
(1)项目概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是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主要是因病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的农村居民。
(2)立项依据。根据怀民[2017]51号“转发安徽省民政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的通知》”文件精神。
(3)实施主体。怀远县民政局
(4)起止时间:2023年1月-2023年12月
(5)项目内容。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实行严格规范,从农村实际出发,采取简便易行的方法。包括:(1)申请、审核和审批;(2)民主公示;(3)资金发放;(4)动态管理。
(6)年度预算安排。2023年该项目预算700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发放。
(7)绩效目标
坚持聚焦决战决胜脱贫攻坚,进一步加强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健全完善监测预警机制,密切关注贫困人口基本生活状况,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纳入兜底保障范围。严格把关低保申请、调查走访、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民主评议、张榜公示等审核审批程序,不断健全低保准入、管理和退出机制。按月开展低保动态调整,加大对低保对象核查力度,进一步落实保障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的动态管理机制。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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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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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农村低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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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及代码 |
[050]怀远县民政局 |
实施单位 |
怀远县民政局 |
|||
项目来源 |
本级申报项目 |
项目期 |
3年 |
|||
项目资金 |
年度资金总额: |
7000.00 |
||||
其中:财政拨款 |
7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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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结转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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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0.00 |
|||||
年度 |
障对象是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是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关键所在,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具有重要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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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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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农村低保发放户数 |
|
|||
低保资金发放人数 |
>2900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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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全额保障 |
100% |
||||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足额发放 |
100% |
|||||
时效指标 |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发放及时性 |
及时 |
||||
成本指标 |
预算控制率 |
≤100%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不适用 |
|||
社会效益指标 |
保障农村低保居民的基本生活及 其生存与发展 |
效果明显 |
||||
生态效益指标 |
对生态是否造成影响 |
否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切实提高救助效率,完善监管措施加大落实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农村低保户满意度 |
|
2.“高龄老人津贴”项目。
(1)项目概述。按照文件规定对全县80岁以上老人发放津贴。
(2)立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
(3)实施主体。怀远县民政局
(4)起止时间。2023年1月-2023年12月
(5)项目内容。高龄老人津贴发放标准1、80—94周岁高龄老人每人每年360元。2、全县95—99周岁高龄老人每人每年1200元。3、全县100周岁以上(含100周岁)高龄老人每人每年7200元。
(6)年度预算安排。2023年该项目预算1440万元,主要用于高龄老人发放津贴。
(7)绩效目标。为了解决高龄老人基本生活问题,对保障高龄老人的生活质量起到很重要的作用。享受高龄津贴的老人 高龄津贴按照“低标准、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总体要求,创新高龄老人福利制度模式,健全养老保障服务体系,建立保障高龄老人基本生活需求的长效机制,推进补缺型老年福利向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发展,使广大高龄老人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不断提高高龄老人的生活质量。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
(2023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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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高龄老人津贴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050]怀远县民政局 |
实施单位 |
怀远县民政局 |
|||
项目来源 |
本级申报项目 |
项目期 |
3年 |
|||
项目资金 |
年度资金总额: |
1440.00 |
||||
其中:财政拨款 |
1440.00 |
|||||
上年结转 |
0.00 |
|||||
其他资金 |
0.00 |
|||||
年度 |
解决高龄老人基本生活问题,对保障高龄老人的生活质量起到很重要的作用。使广大高龄老人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不断提高高龄老人的生活质量。 |
|||||
绩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我县80周岁以上老人 |
≥31000人 |
|||
质量指标 |
津贴发放合规性 |
合规 |
||||
时效指标 |
生活补助按月发放 |
每月15日前 |
||||
成本指标 |
预算控制率 |
≤100%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不适用 |
|||
社会效益指标 |
解决高龄老人基本生活问题,对保障高龄老人的生活质量起到很重要的作用 |
效果明显 |
||||
生态效益指标 |
对生态是否造成影响 |
否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使广大高龄老人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不断提高高龄老人的生活质量 |
可持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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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6% |
3.“低收入居家养老”项目。
(1)项目概述。依据蚌埠市财政局、民政局《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全县城乡低保、分散供养、失独人员、敬老院集中供养三无人员发放生活补助。
(2)立项依据。《蚌埠市财政局、民政局《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3)实施主体。怀远县民政局
(4)起止时间。2023年1月-2023年12月
(5)项目内容。1、全县城乡低保、分散供养、失独人员16000人×100元×12月=1920万元;2、敬老院集中供养三无人员800人×100元×12月=96万元;合计2016万元,2023年预算630.40元
(6)年度预算安排。2023年该项目预算1232万元,主要用于低收入居家养老发放津贴。
(7)绩效目标。切实保障困难老年群体基本养老服务需求,健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必须充分发挥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作用。使广大高龄老人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不断提高高龄老人的生活质量。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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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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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低收入老年人居家养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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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及代码 |
[050]怀远县民政局 |
实施单位 |
怀远县民政局 |
|||
项目来源 |
本级申报项目 |
项目期 |
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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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 |
年度资金总额: |
1232.00 |
||||
其中:财政拨款 |
1232.00 |
|||||
上年结转 |
0.00 |
|||||
其他资金 |
0.00 |
|||||
年度 |
切实保障困难老年群体基本养老服务需求,健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必须充分发挥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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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全县城乡低保、分散供养、失独人员 |
≥11000人 |
|||
质量指标 |
津贴发放准确率 |
≥98% |
||||
居家养老津贴服务范围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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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补助资金及时发放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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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预算控制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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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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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指标 |
切实保障高龄老人的生活需要,增强高龄老人的幸福感 |
成效显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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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指标 |
对生态是否造成影响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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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保障困难老年群体养老需求 |
可持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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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2% |
4.“孤儿生活救助”项目。
(1)项目概述。项目根据怀民[2016]85号“怀远县孤儿等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实施办法”文件精神要求。为全县孤儿发放生活补助。
(2)立项依据。项目根据怀民[2016]85号“怀远县孤儿等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实施办法”文件精神要求。
(3)实施主体。怀远县民政局
(4)起止时间。2023年1月-2023年12月
(5)项目内容。项目根据怀民[2016]85号“怀远县孤儿等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实施办法”文件精神要求。为全县孤儿发放生活补助。全年县级需配套600万元左右。
(6)年度预算安排。2023年该项目预算600万元,主要用于全县孤儿生活救助。
(7)绩效目标。切实保障孤儿合法权益,促进孤儿健康成长。是政府改善民生、建立健全社会福利体系的重点工作内容,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
(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孤儿生活救助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050]怀远县民政局 |
实施单位 |
怀远县民政局 |
|||
项目来源 |
本级申报项目 |
项目期 |
3年 |
|||
项目资金 |
年度资金总额: |
600.00 |
||||
其中:财政拨款 |
600.00 |
|||||
上年结转 |
0.00 |
|||||
其他资金 |
0.00 |
|||||
年度 |
保障孤儿合法权益,促进孤儿健康成长。是政府改善民生、建立健全社会福利体系的重点工作内容,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
|||||
绩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孤儿救助发放人数 |
≥600人 |
|||
质量指标 |
信息化数据管理 |
1005 |
||||
救助对象符合相关要求 |
符合 |
|||||
时效指标 |
每月按时发放到位 |
10日之前 |
||||
成本指标 |
发放标准 |
按文件标准执行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不适用 |
|||
社会效益指标 |
保护儿童权益 |
成效明显 |
||||
生态效益指标 |
对生态是否造成影响 |
否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孤儿等困境儿童生活水平提升情况 |
可持续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8% |
5.“残疾人两项补贴”项目。
(1)项目概述。全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一级、二级三级、四级残疾人发放生活补助和护理补贴。
(2)立项依据。项目依据《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号),皖办发〔2014〕25号文件,皖政〔2016〕25号文件,蚌民〔2016〕47号文件,怀民〔2016〕86号文件。
(3)实施主体。怀远县民政局
(4)起止时间。2023年1月-2023年12月
(5)项目内容。1、2023年全年共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2400人,其中一级二级8900人,每人每年800元,需款747.6万元,三级四级3200人,每人每年400元,需款230.4万元;共计978万元。2、2023年全年共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20500人,每人每月60元,全年共需1599万元。
(6)年度预算安排。2023年该项目预算480万元,主要用于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和护理补贴。
(7)绩效目标。针对残疾人的特殊生活困难和长期照护困难进行专门的制度安排,并与最低生活保障等制度进行了有效衔接,填补了残疾人福利制度的空白,有助于巩固提升家庭对残疾人的照顾功能,促进家庭社会和谐稳定。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残疾人民生保障的高度重视。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
(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残疾人两项补贴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050]怀远县民政局 |
实施单位 |
怀远县民政局 |
|||
项目来源 |
本级申报项目 |
项目期 |
3年 |
|||
项目资金 |
年度资金总额: |
480.00 |
||||
其中:财政拨款 |
480.00 |
|||||
上年结转 |
0.00 |
|||||
其他资金 |
0.00 |
|||||
年度 |
针对残疾人的特殊生活困难和长期照护困难进行专门的制度安排,并与最低生活保障等制度进行了有效衔接,填补了残疾人福利制度的空白,有助于巩固提升家庭对残疾人的照顾功能,促进家庭社会和谐稳定。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残疾人民生保障的高度重视。 |
|||||
绩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发放人数 |
≥19000人 |
|||
质量指标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发放标准 |
照补贴标准进行发放 |
||||
时效指标 |
生活补助按月发放 |
每月15日前 |
||||
成本指标 |
预算控制率 |
≤100%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减轻残疾人家庭经济压力 |
效果显著 |
|||
社会效益指标 |
保障残疾人的基本生活及合法权益 |
效果明显 |
||||
生态效益指标 |
对生态是否造成影响 |
否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营造扶残助残的社会氛围 |
可持续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8% |
6.“公办民营医疗机构支出”项目。
(1)项目概述。三家公办民营医疗机构是对全县特困人员养老和供养相结合的一种供养方式。
(2)立项依据。项目依据《关于推进特困人员供养机构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皖民社救字〔2017〕158号)。
(3)实施主体。怀远县民政局
(4)起止时间。2023年1月-2023年12月
(5)项目内容。三家公办民营医疗机构是对全县特困人员养老和供养相结合的一种供养方式。1、医养结合中心(1)供养人员生活费:80人×811×12月=778560元;护理补贴:全失能60人×715元×12月=429000元,半失能30人×429元×12月=154440;人员工资15人×2330元×12月=419400元;电费80人×16元×12月=15360元;公用经费80人×90元×12月=86400元.2、常坟颐寿苑敬老院:供养人员生活费:70人×811×12月=681240元;护理补贴:全失能20人×715元×12月=171600元,半失能30人×429元×12月=154440;人员工资6人×2330元×12月=167760元;电费70人×16元×12月=13440元;公用经费70人×90元×12月=75600元.合计130.848万元。2023年预算130.848万元。包集王圩敬老院:供养人员生活费:20人×811×12月=194640元;护理补贴:全失能10人×715元×12月=85800元,半失能10人×429元×12月=51480;人员工资4人×2330元×12月=111840元;电费20人×16元×12月=3840元;公用经费20人×90元×12月=21600元.合计46.92万元。2023年预算46.92万元。
(6)年度预算安排。2023年该项目预算266万元,主要用于特困人员医养结合中心医养费用。
(7)绩效目标。保障失能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城乡统筹,维护困难群体基本医疗权益。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
(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公建民营养老机构支出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050]怀远县民政局 |
实施单位 |
怀远县民政局 |
|||
项目来源 |
本级申报项目 |
项目期 |
3年 |
|||
项目资金 |
年度资金总额: |
266.00 |
||||
其中:财政拨款 |
266.00 |
|||||
上年结转 |
0.00 |
|||||
其他资金 |
0.00 |
|||||
年度 |
保障失能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城乡统筹,维护困难群体基本医疗权益。 |
|||||
绩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特困人员入住人数 |
应收尽收 |
|||
保障公建民营养老机构 |
3个 |
|||||
质量指标 |
资金使用合格率 |
100% |
||||
特困人员办理率 |
100% |
|||||
时效指标 |
资金使用及时率 |
100% |
||||
成本指标 |
预算控制率 |
≤100%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不适用 |
|||
社会效益指标 |
对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影响程度 |
较高 |
||||
生态效益指标 |
对生态是否造成影响 |
否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使广大高龄老人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不断提高高龄老人的生活质量 |
可持续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6% |
7.“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助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对二级及以上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治疗费进行兜底。
(2)立项依据。项目依据根据怀政办(2015)66号文件。
(3)实施主体。怀远县民政局
(4)起止时间。2023年1月-2023年12月
(5)项目内容。对二级及以上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治疗费进行兜底,根据2022年实际救治费用,2023年所需经费预算248万元。
(6)年度预算安排。2023年该项目预算248万元,主要用于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助经费。
(7)绩效目标。规范和加强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治疗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治疗管理的长效机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高社会治理能力,促进社会和谐。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
(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助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050]怀远县民政局 |
实施单位 |
怀远县民政局 |
|||
项目来源 |
本级申报项目 |
项目期 |
3年 |
|||
项目资金 |
年度资金总额: |
248.00 |
||||
其中:财政拨款 |
248.00 |
|||||
上年结转 |
0.00 |
|||||
其他资金 |
0.00 |
|||||
年度 |
规范和加强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治疗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治疗管理的长效机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高社会治理能力,促进社会和谐。 |
|||||
绩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助 |
全覆盖 |
|||
质量指标 |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
得到救治 |
||||
时效指标 |
治疗费支付及时率 |
100% |
||||
成本指标 |
预算控制率 |
≤100%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不适用 |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高社会治理能力、促进社会和谐 |
成效显著 |
||||
生态效益指标 |
对生态是否造成影响 |
否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精神病人合法权益 |
可持续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6% |
9.“殡仪馆支出”项目。
(1)项目概述。殡仪馆收入返还,主要用于2023年殡仪馆火化和殡仪服务成本等支出。
(2)立项依据。项目依据民政局上报预算材料。
(3)实施主体。怀远县民政局
(4)起止时间。2023年1月-2023年12月
(5)项目内容。殡仪馆收入返还,主要用于2023年殡仪馆火化和殡仪服务成本、殡仪设备购置和维护、人员工资、乡镇殡仪车辆运费返还(殡仪馆代收)等支出。
(6)年度预算安排。2023年该项目预算795万元,主要用于全县怀远县殡仪馆殡仪服务运行费用。
(7)绩效目标。保障了怀远县殡仪馆殡仪服务工作正常运营,推进了殡葬改革工作健康发展。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
(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殡仪馆支出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050]怀远县民政局 |
实施单位 |
怀远县民政局 |
|||
项目来源 |
本级申报项目 |
项目期 |
1年 |
|||
项目资金 |
年度资金总额: |
795 |
||||
其中:财政拨款 |
795 |
|||||
上年结转 |
0.00 |
|||||
其他资金 |
0.00 |
|||||
年度 |
|
|||||
绩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全年火化率 |
90% |
|||
质量指标 |
殡仪服务质量 |
按行业标准要求执行 |
||||
时效指标 |
资金使用及时率 |
100% |
||||
成本指标 |
预算控制率 |
小于100%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
|
|||
社会效益指标 |
推进殡葬改革 |
成绩明显 |
||||
生态效益指标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保证殡仪服务正常运行 |
效果明显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大于92% |
10.“城市低保”项目。
(1)项目概述。为城市享受最低保障人员发放基本生活费。
(2)立项依据。根据怀民[2017]51号“转发安徽省民政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的通知》”文件精神。
(3)实施主体。怀远县民政局
(4)起止时间。2023年1月-2023年12月
(5)项目内容。为城市享受最低保障人员发放基本生活费。2021年城市低保标准为690元/人·月,全年2100万元,根据2022年上级资金拨付情况,2023年县级需配套资金预算1776万元。
(6)年度预算安排。2023年该项目预算1776万元,主要用于城市享受最低保障人员发放基本生活费。
(7)绩效目标。国家财政划拨的给予贫困人群的最低生活保障。是保障城市贫困群体基本生活、缓解由经济社会转型带来的社会分化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
(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城市特困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050]怀远县民政局 |
实施单位 |
怀远县民政局 |
|||
项目来源 |
本级申报项目 |
项目期 |
3年 |
|||
项目资金 |
年度资金总额: |
206.00 |
||||
其中:财政拨款 |
206.00 |
|||||
上年结转 |
0.00 |
|||||
其他资金 |
0.00 |
|||||
年度 |
国家财政划拨的给予贫困人群的最低生活保障。是保障城市特困群体基本生活、缓解由经济社会转型带来的社会分化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 |
|||||
绩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城市特困发放人数 |
全覆盖 |
|||
质量指标 |
符合城市特困条件的对象,纳入保障覆盖率 |
100% |
||||
时效指标 |
每月按时发放补助 |
10日之前 |
||||
成本指标 |
城市特困标准 |
按文件标准执行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不适用 |
|||
社会效益指标 |
对补助特困人员生活质量的作用 |
较大 |
||||
生态效益指标 |
对生态是否造成影响 |
否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缓解由经济社会转型带来的社会分化 |
可持续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8% |
11.“城市特困”项目。
(1)项目概述。为城市特困人员发放基本生活费。
(2)立项依据。根据蚌政秘[2022]37号“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社会救助相关标准的通知”文件精神。
(3)实施主体。怀远县民政局
(4)起止时间。2023年1月-2023年12月
(5)项目内容。2022年城市特困标准为1184元/月,2023年预计增长为1243元/月,城市特困目前享受为138人,按人均增加59元,月增加约0.9万元。2023年全年发放资金约需206万元。
(6)年度预算安排。2023年该项目预算206万元,主要用于城市特困人员发放基本生活费。
(7)绩效目标。国家财政划拨的给予贫困人群的最低生活保障。是保障城市贫困群体基本生活、缓解由经济社会转型带来的社会分化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
(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城市特困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050]怀远县民政局 |
实施单位 |
怀远县民政局 |
|||
项目来源 |
本级申报项目 |
项目期 |
3年 |
|||
项目资金 |
年度资金总额: |
206.00 |
||||
其中:财政拨款 |
206.00 |
|||||
上年结转 |
0.00 |
|||||
其他资金 |
0.00 |
|||||
年度 |
国家财政划拨的给予贫困人群的最低生活保障。是保障城市特困群体基本生活、缓解由经济社会转型带来的社会分化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 |
|||||
绩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城市特困发放人数 |
全覆盖 |
|||
质量指标 |
符合城市特困条件的对象,纳入保障覆盖率 |
100% |
||||
时效指标 |
每月按时发放补助 |
10日之前 |
||||
成本指标 |
城市特困标准 |
按文件标准执行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不适用 |
|||
社会效益指标 |
对补助特困人员生活质量的作用 |
较大 |
||||
生态效益指标 |
对生态是否造成影响 |
否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缓解由经济社会转型带来的社会分化 |
可持续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8% |
12.“临时救助”项目。
(1)项目概述。主要用于全县困难人群临时救助。缓解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
(2)立项依据。怀政办[2016]4号“关于印发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蚌政秘[2022]37号“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社会救助相关标准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
(3)实施主体。怀远县民政局
(4)起止时间。2023年1月-2023年12月
(5)项目内容。1、临时救助金150万元,2、乡镇备用金50万元,全年县级预算200万元左右。
(6)年度预算安排。2023年该项目预算150万元,主要用于全县困难人群临时救助。
(7)绩效目标。缓解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促进了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进步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
(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临时救助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050]怀远县民政局 |
实施单位 |
怀远县民政局 |
|||
项目来源 |
本级申报项目 |
项目期 |
3年 |
|||
项目资金 |
年度资金总额: |
150.00 |
||||
其中:财政拨款 |
150.00 |
|||||
上年结转 |
0.00 |
|||||
其他资金 |
0.00 |
|||||
年度 |
项目的实施缓解了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促进了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进步。 |
|||||
绩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临时救助人数 |
≥500人 |
|||
质量指标 |
救助对象符合相关要求 |
符合 |
||||
按实际困难程度进行摸底,精确救助 |
100% |
|||||
时效指标 |
申请资金发放及时率 |
100% |
||||
成本指标 |
预算控制率 |
≤100%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不适用 |
|||
社会效益指标 |
保障弱势群体的基本权益 |
较高 |
||||
生态效益指标 |
对生态是否造成影响 |
否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维护社会稳定 |
可持续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8% |
(二)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怀远县民政局30个项目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此处项目个数应与2023年部门预算中编制的项目个数保持一致),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4774.60万元。在部门预算中反映30项目等项目绩效目标表,具体见“第四部分 附件”。
(三)机关运行经费。
怀远县民政局部门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3.4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购买货物和服务等,比2022年预算减少4.23万元,下降8.88%。,下降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及办公费减少。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怀远县民政局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省部、厅、局,根据具体情况填写)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公务用车0辆,购置费0万元,其中:(省部、厅、局,根据具体情况填写)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按照非税收入管理相关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等。
3、单位资金:指除了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等以外的收入,包括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用于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用于本单位离退休人员方面的支出。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附表
附件:怀远县民政局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表.rar
2023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