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民政局部门2023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发布时间:2023-01-29 16:13 来源: 怀远县民政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一、“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单位:万元

“三公”经费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9.83

0

8.1

0

8.1

1.73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怀远县民政局部门202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83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0.27万元,下降2.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7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8.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2022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暂无出国(境)计划,该项经费预算根据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按照规定标准安排;主要用于民政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调研考察等外事活动。经费使用严格执行《转发<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4178号)等相关规定。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73万元,比2021年减少0.27万元,同比下降13.5%,减少原因,主要是2023年民政局积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勤俭节约,减少公务接待的批次和人数。该项经费主要用于接待民政部门、上级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执行《怀远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细则》(蚌办发〔201421号)等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8.1万元,与2022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8.1万元,与2022年持平。主要是按照财政定额标准供给,2023年我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与2022年一致;该项经费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2年持平,主要是2023年和2022年均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计划,相应也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该项经费主要用于按公务用车配置管理规定购置。

附件:怀远县民政局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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