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动回应】关于低保评判标准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3-06 17:31 来源: 怀远县民政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一、咨询的问题

怀远县榴城镇魏郢村村民想要咨询低保评判标准

二、答复意见

1、凡本地户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条件的,通过审核确认程序,可以获得低保。而家庭经济状况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

2、在核定家庭收入、财产时,适当考虑家庭成员因残疾、患重病,就学等增加的刚性支出因素,综合评估家庭贫困程度。

3、申请人的家庭收入不仅仅包括工资性收入,还包括: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

4、申请救助家庭“凡进必核”要经过经济状况核对中心的数据核对,对其家庭状况进行核查。

5、调查符合条件的,经上报,可以享受低保待遇。

如有疑问,可咨询:0552-8356016。

特此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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