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怀远县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2023年,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蚌埠市完善基本养老服务推进多元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蚌政办秘〔2023〕9号),进一步明确了基本养老服务的事项,并为其实施路径提供顶层制度设计参考。要求加快建成覆盖全体老年人、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根据《蚌埠市完善基本养老服务推进多元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蚌政办秘〔2023〕9号)为依据,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怀远县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我县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优化孤寡老人服务,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为根本遵循,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实施方案》,推动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认真组织起草初稿。县民政局安排养老服务股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班,以省、市文件精神为依据,起草了符合我县实际的《实施方案》,经局党委讨论后,形成《实施方案》初稿。
(二)广泛征求各方意见。我局于4月28日、5月9日通过函询的方式对《实施方案》进行了2次意见征求。第一次征求了各乡镇、县直各相关责任单位,其中:县乡村振兴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3家单位提出11条意见和建议,均予以采纳。修改完善后,我局通过函询的方式再次征求了各乡镇、县直各相关责任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同时以书面形式征求了县人大、县政协意见和建议,均无意见。
(三)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程序。《实施方案(送审稿)》于2023年5月15日通过公平竞争审查。
(四)提交会议审定。2023年5月21日经县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五)正式印发。2023年5月29日怀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实施。
四、工作目标
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提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遵循“保基本、广覆盖、可持续”原则,加快建成覆盖全体老年人、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
到2025年,基本养老服务清单不断完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覆盖全体老年人,不断增强全县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五、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全面对标国家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注重与省、市现行文件相衔接,紧密结合我县实际,从三个方面5项重点工作任务、23条具体措施提出具体贯彻落实举措,明确20项基本养老服务项目。
一是养老服务清单。明确了责任单位和职责内容。基本养老服务对象、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流程等以用清单的形式明确,包含物质帮助、照护服务、关爱服务等20个服务项目。
二是主动响应机制。包括建立健全基本养老服务统计体系、开展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推动基本养老服务“政策找人”、实施社区(村)老年人探访关爱、加强残疾老年人养老服务保障等5项措施。依托养老服务综合信息平台,推进跨部门数据共享,逐步实现从“人找服务”到“服务找人”。面向失能、残疾、独居、空巢、留守、高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群体提供探访关爱服务。
三是服务保障机制。6项措施强化服务保障,完善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补贴、护理补贴,强化资金保障;开展养老护理员培训,到2025年,全县培训养老护理员不少于2725人次;养老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享受居民价格政策落实优惠扶持政策;依托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建立健全老年人居家养老信息化服务平台;推进健康养老产业“双招双引”,推动养老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
(四)服务供给能力。完善住宅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工作机制,补齐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短板;强化养老机构基础作用,为特困、低保、抚恤优抚对象等提供集中供养服务;在满足特困人员供养需求的前提下向社会开放,到2025年底,公办养老机构入住率达到60%以上;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研究制定具体支持政策,满足不同层次养老服务需求。
(五)便利化可及化。丰富社区养老服务功能,探索“物业服务+社区养老服务”模式,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就近提供老年供餐、探视走访等养老服务;推进老年助餐服务行动,到2025年底,老年助餐网络覆盖城乡,使老年人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助餐服务;增强居家养老照护能力,强化养老护理员培训,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全力提升医养康养结合能力,为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家庭医生签约等服务。推进公共服务设施无障碍、适老化改造,为老年人提供安全便利舒适的条件和环境。
六、创新举措(细化任务)
明确为我县的具体任务,细化失能老年人照护、村级养老服务站建设、老年助餐服务等民生实事项目,到2025年底,社区(村)困难老年人周探访率实现100%,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不少于1981户,培训养老护理员等从业人员不少于2725人次,村级养老服务站覆盖率不低于50%,街道、社区两级养老服务中心(站)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合作协议签订率达100%。
七、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落实基本养老服务清单的主体责任;二是加强考核评估,将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绩效评估机制;三是加强加强督促检查,强化基本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加强老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四是加强氛围营造,主动做好基本养老服务政策宣传解读,及时公开基本养老服务信息,畅通意见建议反馈渠道。
八、政策咨询渠道
怀远县民政局养老服务股,周丹,电话:0552—8356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