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怀远县民政局“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3-06-01 16:21 来源: 怀远县民政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序号 行业 任务名称 联查部门 抽查事项 联查对象 检查主体 责任分工 抽查比例 时间安排 备注
1 职业技能培训与人才评价 2023年度全市职业技能培训与人才评价机构检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检查;技能人才评价机构检查。 全县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及已备案开展职业技能评价活动的机构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民政部门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牵头发起,同级民政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按5%比例抽查。 2023年4月至11月
民政部门 社会组织检查。
2 养老服务 2023年度养老服务机构部门联合抽查 民政部门 服务质量安全、资金安全、突发事件应对、从业人员监督等检查。 已备案养老机构 县民政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 县民政部门牵头发起,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按职责分工负责。 抽查比例不低于10%。 2023年4月至10月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建筑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监督检查。
市场监管部门 食品经营许可情况的检查;原料控制(含食品添加剂)情况的检查;加工制作过程的检查;供餐、用餐与配送情况的检查;餐饮具清洗消毒情况的检查;场所和设施清洁维护情况的检查;食品安全管理情况的检查;人员管理情况的检查。
消防救援机构 消防安全情况检查。
3 行业协会、商会 2023年度行业协会、商会部门联合抽查 民政部门 登记变更情况、会费标准制定情况检查。 在民政部门登记的行业协会商会 县民政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县民政部门牵头发起,同级市场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按5%比例抽查。 2023年4月至10月
市场监管部门 价格行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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