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86号建议的答复
陈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综合治理农村高价彩礼等陈规陋习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为深化我县婚俗改革工作,树立良好社会新风尚,促进婚姻幸福、家庭和谐、社会稳定。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和民政部关于婚俗改革的部署要求,我局持续加大婚姻家庭辅导力度和婚俗改革工作宣传氛围,完善创新机制,激发创新活力,切实把婚俗改革试点工作做细做实。通过婚俗改革试点工作的开展,对抵制农村高价彩礼等陈规陋习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一是加大《民法典》普法宣传力度,深入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广泛宣传《民法典》婚姻家庭涉及内容,引导群众保护好自身权益,掌握经营婚姻家庭的技巧。多形式、专业化进行婚姻家庭辅导服务。严格执行离婚“冷静期”有关规定,通过咨询、辅导等方式,对离婚夫妻进行情感危机干预和调节,减少家庭矛盾的发生。充分发挥婚姻登记机关阵地作用,加强与妇联、法院等部门沟通协作,聘用专职辅导师或志愿者,深入基层为广大群众进行《婚姻家庭》、《杜绝高价彩礼》、《父母课堂》、《关爱留守儿童》等专题进行宣传倡导,提升婚姻家庭责任感,增进婚姻幸福。持续开展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帮助当事人排解各种婚姻家庭危机,化解夫妻双方感情危机。
二是积极倡导简约适度的婚俗礼仪。倡导“文明婚俗、俭办婚礼”,美化颁证场所,创新颁证形式,建立特邀颁证制度。根据婚姻当事人的需求,设计内涵丰富的颁证词,鼓励亲友见证,正确引导婚姻当事人感悟和铭记婚姻家庭蕴含的责任担当,使婚姻颁证仪式更加正式、隆重和纪念意义,发放“婚事新办、俭办倡议书”,建立户外结婚颁证基地和婚俗文化广场,推广普及体现优秀传统、文明节俭的婚礼。
三是着力培育文明向上的婚俗文化。通过举办婚俗文化展览、设置婚姻文化墙或展厅、开办“新风堂”、“村民大食堂”、“婚俗大礼堂”、“婚姻家庭文化基地”“移风易俗文化广场”等方式,积极配合宣传等部门,宣传优秀传统婚俗文化,弘扬“风雨同舟、相濡以沫、责任共担、互敬互爱”的婚姻理念。开展天价彩礼、铺张浪费、低俗婚闹、随礼攀比等不正之风的整治,建立长效机制,助力乡村振兴。
四是细化村规民约,出台约束性措施。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因地制宜的建立移风易俗落实机制。加强农村移风易俗日常监督,指导各村细化村规民约,充实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孝老敬亲等移风易俗内容。出台约束性措施,对彩礼以及人情礼金数额、红白喜事的宴席规模、宴请范围、办事期限等都要提出倡导性标准,明确倡导婚嫁新风,抵制高价彩礼。
五是充分发挥村民自治作用。加强对村民理事会、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等群众组织的指导,发挥“一组一会”作用,把治理高价彩礼纳入农村基层自治组织工作范围,通过教育、规劝、批评、奖惩等方式推动婚丧礼俗倡导性标准的执行。
六是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推动移风易俗顺利开展。充分发挥基层党员领导干部这些“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全社会形成低价彩礼、不要彩礼的良好风尚。遏止高价彩礼现象,通过媒体曝光、舆论监督、道德评议、典型选树等方法,把高价彩礼、低价彩礼、零彩礼正反两方面典型个案在新闻媒体、公示栏中公布与众,形成激浊扬清的治理格局。
陈超代表,感谢您对婚俗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也将会进一步加大抵制农村高价彩礼等陈规陋习的工作力度和宣传力度,为深化婚俗改革做出积极的贡献。
怀远县民政局
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