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81号建议的答复
陈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落实有关文件精神,提高社区干部待遇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问题和建议非常符合现实情况,我们在社区建设工作中做了一定工作并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为今后做好这项工作积累了些经验。
一、认真做好社区工作者待遇有关工作
根据上级关于落实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管理文件精神,怀远县积极推进社区工作者待遇问题相关工作。2023年3月,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召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财政、榴城镇、荆山镇等有关部门参加的协调会议,要求对我县城市社区工作者人员进行摸底,对社区工作者工资福利待遇进行摸底统计。荆山镇、榴城镇已完成摸底并上报社区工作者人员、工资待遇摸底情况表。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拟定我县社区工作者工资套改方案,目前,拟定的方案已上报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审核,等待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审核后,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即可执行。
二、积极开展城乡社区减负工作
近年来,我县持续开展社区“减负”工作,2021年以来,根据省、市文件精神,制定印发《关于开展“社区万能章”治理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转发《市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减负增效工作的实施意见》,出台怀远县《村(社区)依法履职事项指导清单》、《村(社区)依法协助政府事项指导清单》、《不应由村(社区)承担工作事项指导清单》、《不应由村(社区)出具证明事项及办事指南清单》等关于社区“减负”相关文件,严格实行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对未经批准的事务,一律不得进入社区,全面清理、压缩面向社区的各类创建达标、表彰评比和检查验收项目,清理规范社区工作机构和挂牌,大幅减少各级各部门针对社区的各类台账和材料报表,严格社区印章管理使用。
三、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
积极创新社区选人用人机制,配足配强配好社区“两委”成员,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面向社区工作者招录工作,积极吸纳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从事社区工作,鼓励社区工作者参加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统一考试,建立了职称奖励津贴制度。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探索县乡基层社会治理激励制度,积极引导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
陈坤代表,从民政工作职责给予您以上答复,关于“减少节假日会议、督查等活动,保证社区工作者基本的休息时间以及在现有的招录、选调基础上,适当增加面向社区工作者的岗位职务”的建议,在以后的工作中,有时机会积极向县委、县政府和有关县直部门提出意见建议,为社区工作者得到应有的保障尽民政之力。再次感谢您对社区工作者的关心和支持。
怀远县民政局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