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十一届政协会议第C02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7-28 17:25 来源: 怀远县民政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常锦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全县范围内推进五保户分散供养转向集中供养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养老工作的关心关注。根据民政部门工作职责,现答复如下:

一是强化特困人员照护服务。全面认真落实《蚌埠市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尊重特困人员的供养意愿,由其自主选择供养方式,全县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实现了“愿进全进”。为提升失能特困人员的保障水平,鼓励高龄、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城乡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均达到65%以上;为特困供养人员住院提供等值护理服务,同时加大宣传力度,让100%的特困供养人员家中有宣传单,相关护理政策全知晓。

二是推动特困供养机构提质增效。深化特困供养机构改革通过整合资源,优化布局,把原有的36所敬老院撤并为24充分利用中央福彩公益金,全县19个农村敬老院功能室、助浴室、卫生间、安全用电、室外娱乐设施等进行改造亮化,敬老院的硬件设施得到大幅改善,为老人提供一个温馨舒适的入住环境。加快养老服务方式转型,鼓励社会力量运营特困供养机构,承接特困供养老人养老服务。目前,我县已打造3家以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县级(区域)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分别是县医养结合中心、常坟镇中心养老服务中心(敬老院)、王圩医养结合中心,同时引进了优质的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照护能力和水平得到大幅提升,有效满足了低收入老年人和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强化养老人才队伍建设,2021年以来,出台《怀远县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培训实施方案》,制定授课计划,特邀怀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监管科、县消防大队、县中医院等专业人士为全县养老机构管护人员从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医疗护理安全、养老行业法律法规政策等方面进行交流学习,累计培训1635人次,整体提升了特困供养机构工作人员的思想道德水平、职业素养和服务技能。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借鉴、吸收您的意见建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认真落实兜底保障职责,落实特困人员供养经费,持续提升特困人员供养水平。继续开展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摸底排查,对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做到“愿进全进”。二是大力推行“物质+服务”救助模式,积极推行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购买照护服务,提升服务水平。三是做好宣传动员,依托村(社区)服务站,组织乡镇、村(社区) 干部、民政协理员、专业社工和志愿者等力量,深入家中向特困群众及监护人进行详细讲解敬老院的环境设施、服务管理、后勤保障等情况,确保特困群众知晓集中供养政策,消除思想上的困惑和顾虑。四是继续加强特困供养机构管理。建立公办养老机构入住管理制度,明确老年人入住条件和排序规则,强化对失能特困老年人的兜底保障。完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管理制度,大力改善敬老院软硬件设施,完善特困人员供养资料,重点解决好转供养后的财产处置等问题,确保特困群众安心入住,无后顾之忧。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办复类别:A

联系人:周丹    

联系电话:05528356011

 

                     怀远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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