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拨怀远县2023年8月份70周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经费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民政所:
为适应我县老年人口快速增长的形势,逐步建立和完善低收入老年人养老服务制度,提升老年人幸福指数,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皖政〔2014〕60号)、关于印发《蚌埠市2021年33项民生工程实施办法(运行方案)》的通知(蚌民〔2021〕8号)和关于印发《怀远县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怀民〔2021〕162号),经研究决定,同意下拨各乡、镇(区)2023年8月份70周岁以上(低保、五保、失独、贫困户)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经费共8673人,款867800元,资金拨至民政局平台;敬老院集中供养三无人员共计471人,款47100元,资金拨至各乡镇财政所账户,怀远县医养结合服务中心、王圩医养结合中心、常坟颐寿苑共计60人,款6000元,资金拨至养老机构账户。
请各乡、镇(区)按通知要求,完善手续,专款专用,严禁截留和挪用,及时将资金发放到70周岁以上低收入居家养老老人手中,使城乡70周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政策落到实处。
附件:1.怀远县2023年8月份居家养老服务补贴(低保、五保、失独)发放汇总表
2.怀远县2023年8月份居家养老服务补贴(敬老院)发放汇总表
3.怀远县2023年8月份居家养老服务补贴(怀远县医养结合服务中心、王圩医养结合中心、常坟颐寿苑)发放汇总表
怀远县民政局
2023年8月16日
点击下载:怀民〔2023〕135号关于下拨怀远县2023年8月份70周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经费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