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2023年养老机构备案申请事项公示

发布时间:2023-09-25 16:36 来源: 怀远县民政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怀远县民政局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养老机构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皖民养老字〔2023〕19号),我局对已取得养老机构服务登记证书并符合备案条件的养老机构进行备案,现将养老机构备案申请条件进行公示。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养老机构办理备案,应当向民政部门报送备案申请书、养老机构登记证书、承诺书(按照建筑、消防、食品安全、医疗卫生、特种设备等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开展服务活动)等材料,并对真实性负责。备案申请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养老机构基本情况,包括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信息等;

(二)服务场所权属;

(三)养老床位类型和数量;

(四)服务设施面积;

(五)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附:养老机构备案申请书模板

    养老机构备案承诺书模板

联系电话:0552-8356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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