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民政局机关2024年预算公开
怀远县民政局机关2024年
单位预算
2024年2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1.主要职责
2.单位预算构成
3.2024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24年收支总表的说明
2.关于2024年收入总表的说明
3.关于2024年支出总表的说明
4.关于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5.关于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6.关于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7.关于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8.关于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9.关于2024年项目支出表的说明
10.关于2024年政府采购支出表的说明
11.关于2024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的说明
12.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附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怀政办〔2010〕153号文件规定,怀远县民政局为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根据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部署,编制全县民政事业发展战略和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拟定地方性民政工作规章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社会团体的登记管理和监督工作,监督社会活动,查处社团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
(3)负责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监督工作,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注册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4)负责全县各类福利企业的年检认证和新办福利企业审批工作。
(5)建立和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负责全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城乡五保供养和乡镇敬老院建设工作。
(6)指导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
(7)指导社区工作及社区建设方针政策的贯彻与实施。
(8)主管地名管理和行政区划工作;负责全县村以上行政建制的设立、撤销、更名和行政区域变更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村以上行政区划名称及其他名的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乡(镇)推广标准化地名,协同有关单位规范地名标志牌的设置与管理。
(9)负责勘界工作,承办边界争议调处事务及边界管理。
(10)负责全县婚姻登记工作,依法实施婚姻登记管理;负责全县收养登记工作,依法保护儿童的合法权益。
(11)负责社会福利工作,推动社会福利事业社会化;承担老年人、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
(12)负责社会福利彩票发行工作,管理县级福彩公益资金,监督指导全县福彩公益资金的管理使用。
(13)负责全县民政事业的计划、财务、统计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民政事业费和各种资金的筹集使用与管理。
(14)承办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预算构成
怀远县民政局本机2023年度单位预算仅包括单位本级预算,无其他下属单位预算。
三、2024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加强和改进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继续做好城乡低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进一步完善孤儿救助的审核、审批程序;加大敬老院管养力度,不断提升管养水平;完成乡镇敬老院建设任务;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工作,加大救助力度。
(二)切实抓好基层民主和社区建设。进一步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建设城镇标准化社区及农村标准化社区。
(三)着力提高行政区划和地名勘界工作水平。完善地名数据库建设。结合新老城区规划,对规划区内新增道路、小区、大型建筑物进行命名,依照国家标准设标;完成下达的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
(四)完善社会管理和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全县福利彩票销售力争突破;继续做好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津贴的申请、审核、审批工作,在重阳节前将高龄老人津贴发放到位;加大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基本实现城市街面无流浪乞讨未成年人的目标;将社会福利院打造成为“示范基地”和“培训基地”。
(五)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加快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完善养老服务保障制度,继续建立民办养老机构建设和运营补贴制度,推进养老服务机构建设。
(六)广泛深入推动殡葬改革。深入推进殡葬改革,加大殡葬改革宣传力度,以提高火化率为目标,遏制偷埋乱葬行为,力争火化率达到95%以上。
(七)强化民政机关作风和服务能力建设。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深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推进机关作风根本转变;进一步做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机关效能建设、文明创建、信访维稳、计划生育、宣传思想、政务信息公开等工作;加大民政信息宣传报道工作力度;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认真做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2024年,县民政局将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不断开创民政事业的新局面,为构建和谐怀远、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继续做出新的贡献。
第二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4年收支总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怀远县民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怀远县民政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18098.9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关于2024年收入总表的说明
怀远县民政局2024年收入预算18098.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8098.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
(一)本年收入18098.9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098.9万元,占100%,比2023年预算增加2146.41万元,增长13.46%,原因主要是城乡低保预算增加、老年福利及养老服务预算增加。
(二)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三、关于2024年支出总表的说明
怀远县民政局2024年支出预算18098.9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2146.41万元,增长13.46%,增长原因主要是城乡低保预算增加、老年福利及养老服务预算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307.2万元,占7.22%,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16791.7万元,占92.78%,主要用于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
四、关于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怀远县民政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8098.9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098.9万元,按资金年度分全部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8098.9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056万元,占99.76%;卫生健康支出13.2万元,占0.073%;住房保障支出29.6万元,占0.16%。
五、关于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规模变化情况。
怀远县民政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098.9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2146.41万元,增长13.46%,增长原因主要是城乡低保预算增加、老年福利及养老服务预算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098.9万元,占99.76%;卫生健康支出13.2万元,占0.073%;住房保障支出29.6万元,占0.16%。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173.92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40.54万元,下降18.9%,下降原因主要是人员变动。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2024年预算13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0.4万元,下降2.99%,下降原因主要是路牌制作及维护费预算减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1128.3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23.39万元,下降7.49%,下降原因主要是民政协理员人数减少,工资福利支出减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4年预算4.2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0.98万元,下降30.43%,下降原因主要是离退休人员减员。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4年预算80.1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42.24万元,增长89.63%,增长原因主要是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增加。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19.7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2.24万元,下降11.02%,增长原因主要是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减少。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9.8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1.27万元,减少11.47%。减少原因主要是离退休人员减员。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2024年预算600万元,与2023年预算一致。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2024年预算2650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22万元,减少0.82%,减少原因主要是符合高龄老人津贴和低收入老人居家养老补助的人数减少。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2024年预算994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66.15万元,增加14.03%,增长原因主要是财政对新殡仪馆补助增加。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2024年预算483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17万元,增长31.97%,增长原因主要是三所特困人员医养结合中心入住老人增加。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2024年预算1855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375万元,增长286.46%,增长原因主要是2024年此项资金包含上级资金。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支出(项)2024年预算1770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26万元,减少1.46%,减少原因主要是2024年城市低保人员有所减少。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项)2024年预算7900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900万元,增长12.8%,增长原因主要是2024年项目所需资金大部分从上级补助资金中列支。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2024年预算150万元,与2023年预算一致。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2024年预算209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3万元,增长1.46%,增长原因主要是城市特困人员支出预算增加。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4年预算80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256万元,减少76.33%,下降原因主要是2024年对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目预算减少。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0.9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0.04万元,增长4.65%,增长原因主要独生子女费增加。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9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0.92万元,下降9.27%,下降原因主要是人员变动调整。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1.6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0.21万元,增长15.11%,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变动,在职人员增加。
2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1.6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0.25万元,下降13.51%,下降原因主要是人员变动,在职人员减少。
2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4年预算0.2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0.01万元,增长5.26%,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变动,此项预算增加。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10.9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26万元,增长13.07%,增长原因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增加。
2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2024年预算10.9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26万元,增长13.07%,增长原因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增加。
六、关于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怀远县民政局本级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07.1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86.06万元,公用经费21.1万元。
(一)人员经费1286.0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对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21.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七、关于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怀远县民政局本级2024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怀远县民政局本级2024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24年项目支出表的说明
【如本单位无项目支出说明如下】
怀远县民政局2024年没有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和单位资金安排的项目支出。
【如本单位有项目支出说明如下】
怀远县民政局2024年预算共安排项目支出16791.7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2256.48万元,增长15.52%,增长原因主要是城乡低保预算增加、老年福利及养老服务预算增加。主要包括:本年财政拨款安排1679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16791.7万元
十、关于2024年政府采购支出表的说明
怀远县民政局2024年预算安排政府采购支出5.9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5.9万元,增长 100%,增长(原因主要是2023年没有此项预算。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5.9万元,占100%。
十一、关于2024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的说明
怀远县民政局2024年预算安排政府购买服务支出51.9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51.9万元,增长100%,增长原因主要是2023年没有此项预算。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
1.“2024_困难群众救助_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项目。
(1)项目概述。我局城市特困预算209万元,项目规模覆盖全县18个乡镇,3个街道,项目保障对象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2023年城市特困标准每月为1184元/人,2023年11月本月享受人数为135人,当月支出金额为193.2082万元,2024年县级资金预算209万元。
为城市特困人员发放基本生活费。
(2)立项依据。蚌政秘[2023]103号“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社会救助相关标准的通知”文件。
(3)实施主体。怀远县民政局
(4)起止时间。2024年1月-2024年12月
(5)项目内容。城市特困的管理实行严格规范,从城市特困实际出发,采取简便易行的方法。包括:(1)申请、审核和审批;(2)民主公示;(3)资金发放;(4)动态管理。
(6)年度预算安排。2024年该项目预算209万元,主要用于城市特困人员发放基本生活费。
(7)绩效目标。国家财政划拨的给予贫困人群的最低生活保障。是保障城市贫困群体基本生活、缓解由经济社会转型带来的社会分化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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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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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2024_困难群众救助_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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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及代码 |
[050]怀远县民政局 |
实施单位 |
怀远县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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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来源 |
本级申报项目 |
项目期 |
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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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 |
年度资金总额: |
20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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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20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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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结转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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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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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
国家财政划拨的给予贫困人群的最低生活保障。是保障城市特困群体基本生活、缓解由经济社会转型带来的社会分化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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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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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城市特困发放人数 |
≥12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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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符合城市特困条件的对象,纳入保障覆盖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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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每月按时发放补助 |
10号之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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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城市特困标准 |
按文件标准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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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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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指标 |
对补助特困人员生活质量的作用 |
较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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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指标 |
对生态是否造成影响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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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缓解由经济社会转型带来的社会分化 |
效果明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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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8% |
2.“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项目。
(1)项目概述。全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一级、二级三级、四级残疾人发放生活补助和护理补贴。
(2)立项依据。依据《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号),皖办发(2014)25号文件,皖政(2016)25号文件,蚌民(2016)47号文件,怀民(2016)86号文件
(3)实施主体。怀远县民政局
(4)起止时间。2024年1月-2024年12月
(5)项目内容。2023年11月本月享受人数11909人,累计支出金额为954.2万元,根据2023年上级资金拨付情况。2024年县级配套资金预算655万元。
(6)年度预算安排。2024年该项目预算655万元,主要用于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7)绩效目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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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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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2024_残疾人补贴_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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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及代码 |
[050]怀远县民政局 |
实施单位 |
怀远县民政局 |
|||
项目来源 |
本级申报项目 |
项目期 |
1年 |
|||
项目资金 |
年度资金总额: |
655.00 |
||||
其中:财政拨款 |
655.00 |
|||||
上年结转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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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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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
助于巩固提升家庭对残疾人的照顾功能,促进家庭社会和谐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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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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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领取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的残疾人数量 |
≥1200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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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补贴发放准确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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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补助资金及时发放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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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 |
80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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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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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指标 |
巩固提升家庭对残疾人的照顾功能,促进家庭社会和谐稳定 |
稳步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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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指标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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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填补了残疾人福利制度的空白 |
成效显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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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8% |
(二)机关运行经费。
【如本单位为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说明如下】
怀远县民政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1.1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2.33万元,下降9.94%,下降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及办公费减少。。
(三)政府采购情况。
怀远县民政局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5.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9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怀远县民政局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省部、厅、局,根据具体情况填写)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公务用车0辆,购置费0万元,其中:(省部、厅、局,根据具体情况填写)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怀远县民政局18个项目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预算总金额为16791.7万元,其中,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6791.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当年安排0万元和单位资金当年安排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部门或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按照非税收入管理相关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等。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以后年度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除基本支出之外的支出,主要用于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附表
附件1:怀远县民政局本级2024年单位预算表
附件2:怀远县民政局本级2024年单位项目绩效目标表
附件1:怀远县民政局本级2024年预算公开表.xls
附件2:怀远县民政局本级2024年项目绩效目标表.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