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财政专项资金标准(县民政局)
主管部门 | 项目 | 政策依据 | 分配对象 | 分配标准 | 咨询电话 | ||||
一级 | 二级 | 国家标准 | 省级标准 | 市级标准 | 县级标准 | ||||
怀远县民政局 | 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 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 农村特困基本经费标准852元,城市特困基本经费1184元。分散供养照料护理全自理标准43元,全护理标准501元,半护理标准286元。 | 基础低保金分为502元、462元、402元三档,分类施保金分为217元、151元两类 | 0552-8356156 | ||||
特殊儿童群体基本生活保障 |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政[2016]102号 | 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 农村特困基本经费标准852元,城市特困基本经费1184元。分散供养照料护理全自理标准43元,全护理标准501元,半护理标准286元。 | 0552-8356155 | |||||
老年人福利补贴 | 高龄津贴 | 关于提高我市孤儿基本生活费保障标准的通知(蚌民〔2023〕219 号) | 孤儿、到户 | 1255元/月 | 0552-8356155 | ||||
居家补贴 | ?怀远县养老服务体系和智慧养老实施办法??怀民〔2021〕162号 | 本县80周岁以上老年人 | 30元/人,60元/人,600元/人 | 30元/人,60元/人,100元/人,600元/人 | 0552-8356011 | ||||
最低生活保障 | 农村低保 | 关于印发《蚌埠市临时救助工作操作规程》的通知(蚌民〔2024〕16号) | 遭遇突发性、紧迫性、灾难性困难或 者其他特殊困难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 靠自身和家庭无力解决, 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者救助之后基本生活仍有困难的 | 根据个人困难程度,最高2万元 | 0552-8356155 | ||||
家庭或者个人 | |||||||||
城市低保 | 关于印发《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 的通知(皖民社救字)〔2023〕41号) |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收入低于低保标准,且财产状况符合规定的家庭 | 城市低保标准791元 | 0552-8356155 | |||||
残疾人两项补贴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 1、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号);2、安徽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方案》;3、关于印发《安徽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工作规范》的通知(皖民务字〔2022〕116号);4、关于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的通知(皖民务函〔2023〕241号) | 怀远县户籍,残疾等级在四级以上(含四级),纳入低保或脱贫人口(稳定脱贫户除外)的残疾人 | 86/人/月 | 86/人/月 | 0552-8356013 | |||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 1、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号);2、安徽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方案》;3、关于印发《安徽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工作规范》的通知(皖民务字〔2022〕116号);4、关于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的通知(皖民务函〔2023〕241号) | 怀远县户籍,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的重度残疾人 | 86/人/月 | 86/人/月 | 0552-8356013 | ||||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及护理补贴 | 1、根据《安徽省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申领监护管理补贴暂行办法》、《蚌埠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申领监护管理补贴暂行办法》和怀综治办〔2016〕23号文件。2、《怀远县严重精神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治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怀政办(2015)66号文件 | 户口属本县行政区域的,不能辨认、不能完全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有下列行为之一 的精神病人:(一)实施杀人、伤害、放火、爆炸、抢劫、强奸等严重暴 力犯罪行为的;(二)实施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行为的;(三)实施殴打他人、寻衅滋事、侮辱妇女以及抢夺、盗窃、 损毁公私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四) 当众出丑、有伤风化的;(五)其他有肇事肇祸行为或危险的精神病人。 | 1、严重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第一监护人200元/人/月,第二监护人50元/人/月;2、严重肇事肇祸精神病障碍患者救治费:治疗费经医保报销后,个人部分财政兜底 | 0552-8356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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