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怀远县民政局关于动员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开展集中救助活动的紧急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1-10 10:02 来源: 怀远县民政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随着城乡发展的不断融合,村(社区)作为基层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其应急管理和救助能力日益受到关注。特别是在面对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时,村(社区)的及时响应和有效救助显得尤为重要。为了提升村(社区)的自救互救能力,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基层应急管理和社区治理的相关政策要求,印发了《怀远县民政局关于动员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开展集中救助活动的紧急通知》。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该通知的制定旨在动员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开展集中救援活动,通过有序的应急救助体系,在2024年低温关键时刻能够为村(社区)居民提供及时、有效的救助。同时,通过整合基层资源、强化社会参与,形成政府引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基层应急救助新格局。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10月上旬,在起草过程中,县民政局充分调研了村(社区)的实际情况和应急救助需求,参考了其他地区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并广泛征求了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10月下旬,经过多次修改和完善,形成了符合我县实际的操作规程草案;11月初,草案经过县民政局内部审议后,在县民政办主任会议上进行审定,会议对草案进行了认真讨论和审议,对部分条款进行了调整和完善,最终一致同意通过该通知。1月初,正式印发《怀远县民政局关于动员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开展集中救助活动的紧急通知》。

四、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该通知,旨在实现以下工作目标:一是开展全面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活动;二是提升村(社区)的自救互救能力和应急响应速度;三是形成政府与社会协同参与的基层应急救助体系;四是提高村(社区)居民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五、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明确了救急难互助社的性质、任务和职责以及救助对象、方式、标准;二是细化了本次救助的工作流程、操作标准和保障措施;三是规范救助活动开展。周密组织集中宣讲、开展政策解读、印发宣传手册,真正走基层、进社区、进村入户答疑解惑,利用多元化宣传手段把党和政府的救助政策和暖心关爱送到群众百姓的家门口。对于符合相关救助政策的大龄、分散供养人员、重病重残低保对象,全面开展主动发现救助,以每人每次救助500元的标准执行。个别特殊情况需要救助家庭展开“一事一议”方式救助。四是细化冬季救急难物资工作。在冬季群众急需过冬物资的情况下,开展“寒冬送温暖·党群手牵手”活动,集中采购过冬物资,造册登记后分发给分散供养对象和重病重残低保对象。

六、创新举措

该通知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创新:一是提出了以村(社区)为单位建立救急难互助社的新模式;二是细化救助标准,利用救急难互助社账户资金,集中采购一批棉被棉衣等御寒用品以及米面油蛋等两节必需品,登记造册后,分发给本村(社区)急需物资人员,将寒冬与两节送温暖活动紧密结合起来,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切实问题;三是对突遭各类急难以及因病、因学等刚性支出较大,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者救助之后基本生活仍有困难的群众,由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临时救助。对特殊困难群众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适当提高救助标准。同时积极推进救助无异议家庭“小金额先行救助”,再事后补充说明,解决救助不及时问题。围绕形成做好“大救助”工作的合力。围绕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救助中的作用,提出进一步畅通公益慈善力量参与社会救助渠道。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为确保操作规程的顺利实施,县民政局将采取以下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级责任;二是积极协调必要的经费和物资的及时发放;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演练;四是建立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机制。下一步工作计划:推动各村(社区)成立救急难互助社、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和制度、开展示范点建设和经验推广等。

八、政策咨询渠道

解读单位:怀远县民政局(榴城路229号)

解读人:胡云 怀远县民政局社会救助股

解读联系电话:0558-8356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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