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怀远县警察协会”成立登记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4-07-02 08:55 来源: 怀远县民政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怀远县警察协会发起人:

单位关于成立怀远县警察协会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决定准予怀远县警察协会成立登记,该协会固定场所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榴城镇新河路226号,业务主管单位为怀远县公安局。

怀远县警察协会成立登记后,应当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依照我局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自觉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以及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怀远县警察协会应于每年531日前向我局报送上一年度工作报告,接受年度检查。

怀远县警察协会的印章样式、银行账号应及时报送我局备案。

 

 

 

       怀远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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