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怀远县小微企业商会”成立登记的批复
怀远县小微企业商会发起人:
你单位关于成立“怀远县小微企业商会”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决定准予“怀远县小微企业商会”成立登记,该协会固定场所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三清财富广场9号楼全友家居负一楼,业务主管单位为安徽省怀远县工商业联合会。
怀远县小微企业商会成立登记后,应当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依照我局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自觉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以及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怀远县小微企业商会应于每年5月31日前向我局报送上一年度工作报告,接受年度检查。
怀远县小微企业商会的印章样式、银行账号应及时报送我局备案。
怀远县民政局
2024年7月24日
抄送:安徽省怀远县工商业联合会
怀远县民政局办公室 2024年7月24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