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8月社会救助价格临时补贴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龙亢农场:
根据《关于公布2024年8月份价格临时补贴标准的通知》(蚌发改价调〔2024〕275号)要求,对社会救助对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及标准
(一)补贴对象: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二)补贴标准:以8月份各项社会救助花名册人数为基数,按照30元/人标准发放。
二、补贴人数及金额
(一)城乡低保:城市低保2283人,6.849万元;农村低保28907人,86.721万元。
(二)城乡特困人员:城市特困分散供养133人,0.399万元;城市特困集中供养10人,0.03万元。农村特困分散供养5048人,15.144万元;农村特困集中供养582人,1.746万元。
(三)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散居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460人,1.38万元;福利中心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8人,0.054万元。
各项社会救助8月价格临时补贴涉及37441人,资金112.323万元。
三、相关要求
社会救助价格临时补贴发放方式参照各类救助资金的发放形式执行,乡镇(街道)按照造册任务及时做好惠民系统造册等工作,确保准确无误。
抄送:县政府办、县财政局、市社会救助服务中心。
怀远县民政局办公室 2024年9月18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