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9月社会救助价格临时补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23 08:51 来源: 怀远县民政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各乡镇(街道)、龙亢农场:

根据《关于公布2024年9月份价格临时补贴标准的通知》(蚌发改价调〔2024〕307号)要求,对社会救助对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及标准

(一)补贴对象: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二)补贴标准:以9月份各项社会救助花名册人数为基,按照30元/人标准发放。

二、补贴人数及金额

(一)城乡低保:城市低保2234人,6.702万元;农村低保28688人,86.064元。

(二)城乡特困人员:城市特困分散供养133人,0.399万元;城市特困集中供养10人,0.03万元。农村特困分散供养5063人,15.189万元;农村特困集中供养577人,1.731万元。

(三)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散居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610人,1.83万元;福利中心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3人,0.069万元

各项社会救助9月价格临时补贴涉及37338人,资金112.014万元。

三、相关要求

社会救助价格临时补贴发放方式参照各类救助资金的发放形式执行,乡镇(街道)按照造册任务及时做好惠民系统造册等工作,确保准确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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