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回应】关于部分老年食堂(助餐点)退出老年助餐服务运营的通知
各镇(街道)民政办:
根据《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促进老年助餐服务提质增效实施方案》《关于优化提升老年助餐服务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老年食堂(助餐点)动态调整制度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结合部分老年食堂(助餐点)运营管理不规范、老人就餐需求不多以及运营困难等实际情况,经综合考虑,同意以下老年食堂(助餐点)退出老年助餐服务运营。
请各乡镇按照通知取消其水电优惠政策,清点挂牌,同时做好公示及情况说明。
附件:《老年食堂(助餐点)退出助餐服务清单》
怀远县民政局
2024年10月30
老年食堂(助餐点)退出助餐服务清单
序号 |
乡镇(街道) |
老年食堂(助餐点)名称 |
地址 |
1 |
淝河镇 |
淝河镇老年助餐点 |
怀远县淝河镇新集新街道 |
2 |
引凤街道 |
引凤街道引凤社区老年食堂 |
引凤街道新怀路医养结合中心东门 |
3 |
包集镇 |
包集镇老年助餐点 |
怀远县包集镇镇政府东路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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