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农业农村局机构职能目录

发布时间:2022-11-17 10:18来源: 怀远县农业农村局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主要职责 序号 名称 依据 实施部门
(一)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机关会议的组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文电、机要、档案、政务信息公开、机关效能、信访、保密、接待、卫生健康、妇女工作、共青团、老龄、关心下一代、工会、双拥、精神文明、社会管理、国家安全、后勤服务、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等工作;负责牵头组织开展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牵头负责机关和局属单位安全生产、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负责农业固定资产投资及招商引资工作。 1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机关会议的组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文电、机要、档案、政务信息公开、机关效能、信访、保密、接待、卫生健康、妇女工作、共青团、老龄、关心下一代、工会、双拥、精神文明、社会管理、国家安全、后勤服务、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等工作;负责牵头组织开展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农业农村局"三定"方案(怀编〔2019〕15号) 办公室
2 牵头负责机关和局属单位安全生产、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负责农业固定资产投资及招商引资工作。
(二)拟订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负责组织实施目标责任考核工作;负责农业和农村工作政策的综合调研与协调;组织起草有关综合性报告、文件。承担特色种养业等农业产业扶贫开发工作。 3 拟订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负责组织实施目标责任考核工作;负责农业和农村工作政策的综合调研与协调;组织起草有关综合性报告、文件。承担特色种养业等农业产业扶贫开发工作。 发展规划股
(三)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工作;组织开展农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组织、宣传和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承办涉农国外智力引进和对外人才交流与合作工作。 4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工作;组织开展农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组织、宣传和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组织人事股
5 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承办涉农国外智力引进和对外人才交流与合作工作。
(四)负责农业综合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及农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应诉、行政复议与听证、行政调解等相关工作;参与组织农资市场秩序的整顿和规范,牵头组织开展农资打假工作。负责农业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勘查、论证、审核等相关工作,负责有关行政许可证的发放工作;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农业行政审批事项。负责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负责监督指导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的组织协调。牵头开展农业农村领域“放管服”改革和有关清单制度工作。 6 负责农业综合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及农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应诉、行政复议与听证、行政调解等相关工作;参与组织农资市场秩序的整顿和规范,牵头组织开展农资打假工作。 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股)
7 负责农业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勘查、论证、审核等相关工作,负责有关行政许可证的发放工作;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农业行政审批事项。
8 负责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负责监督指导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的组织协调。
9 牵头开展农业农村领域“放管服”改革和有关清单制度工作。
(五)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指导全县农业龙头企业的发展。牵头落实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落实。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负责农业农村局所属的国有农场、站所管理工作。 10 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指导全县农业龙头企业的发展。牵头落实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落实。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 乡村产业发展股
11 负责农业农村局所属的国有农场、站所管理工作。
(六)承担农业品牌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负责菜篮子工程。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负责全县农民收入监测工作;提出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经营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等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建设和发展;指导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方面工作;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财务、资产管理和审计工作。 12 承担农业品牌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负责菜篮子工程。 农村合作经济指导股
13 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负责全县农民收入监测工作;提出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经营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等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建设和发展;指导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方面工作;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财务、资产管理和审计工作。
(七)指导全县基层农技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全县农业科技管理工作;指导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指导全县农民和农业系统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参与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负责开展农业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农业引进项目的审查及承办有关农业涉外事务; 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 14 指导全县基层农技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全县农业科技管理工作;指导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指导全县农民和农业系统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参与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负责开展农业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农业引进项目的审查及承办有关农业涉外事务; 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 科技教育股
15 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
(八)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参与拟订地方农业生产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 16 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参与拟订地方农业生产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
(九)牵头负责现代农业推进工作,指导全县农业生产和产业结构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发布农情信息。承担发展节水农业和抗灾救灾相关工作。承担农业重大项目论证、立项及重大技术措施的制定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经济作物生产主要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经济、粮油作物遗传资源保护工作、重大病虫害防治事宜;负责种粮农民政策性补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组织实施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现代农业园区的建设。 17 牵头负责现代农业推进工作,指导全县农业生产和产业结构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发布农情信息。承担农业重大项目论证、立项及重大技术措施的制定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经济作物生产主要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经济、粮油作物遗传资源保护工作、重大病虫害防治事宜;负责种粮农民政策性补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组织实施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现代农业园区的建设。 农业股
18 承担发展节水农业和抗灾救灾相关工作。
(十)负责组织开展动物疫病防控、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等工作;承担县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具体工作。起草畜牧业、饲料业发展规划。指导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监督管理饲料及其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兽医医政、兽药及兽医器械。监督管理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承担兽用生物制品、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工作。负责畜禽标准化养殖小区、畜禽良种补贴、畜禽“菜篮子”工程建设等畜牧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指导畜牧业结构调整和规模养殖,负责畜禽标准化管理,负责畜牧技术培训和先进生产技术推广;负责种畜禽管理和畜禽遗传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工作。起草渔业发展规划。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负责水产健康养殖技术培训与推广,指导水产品加工流通,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承担重大跨区域渔事纠纷处理工作。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监督管理渔政渔港。指导渔业安全生产。 19 负责组织开展动物疫病防控、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等工作;承担县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具体工作。起草畜牧业、饲料业发展规划。指导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监督管理饲料及其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兽医医政、兽药及兽医器械。监督管理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承担兽用生物制品、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工作。负责畜禽标准化养殖小区、畜禽良种补贴、畜禽“菜篮子”工程建设等畜牧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指导畜牧业结构调整和规模养殖,负责畜禽标准化管理,负责畜牧技术培训和先进生产技术推广;负责种畜禽管理和畜禽遗传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工作。 畜牧兽医水产股
20 起草渔业发展规划。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负责水产健康养殖技术培训与推广,指导水产品加工流通,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承担重大跨区域渔事纠纷处理工作。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监督管理渔政渔港。指导渔业安全生产。
(十一)负责全县有关农业机械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负责全县农业机械发展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指导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全县农机科技推广及农机技术培训工作;负责全县农业机械化建设项目管理;负责全县机械化农业生产的组织实施、机械化作业质量监督和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的管理协调;负责全县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组织实施和协调。 21 负责全县有关农业机械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负责全县农业机械发展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指导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全县农机科技推广及农机技术培训工作;负责全县农业机械化建设项目管理;负责全县机械化农业生产的组织实施、机械化作业质量监督和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的管理协调;负责全县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组织实施和协调。 农机管理股
(十二)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22 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农田建设管理股
(十三)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 23 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 农村社会事业促进股
(十四)负责处理县委农办日常事务。组织开展“三农”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 24 负责处理县委农办日常事务。组织开展“三农”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 农办秘书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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