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结果公示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_2(工商注册号) |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证件类型 | 证件号码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有效期 | 公示截止期 | 处罚机关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数据来源单位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备注 | 执行情况 | 当前状态 | 公示期限 | 地方编码 | 数据更新时间戳 | 公开状态 | 信息项名称 | 处罚名称 |
魏连尚 | 自然人 | 魏连尚 | 身份证 | 3403211974***** | 怀农(渔政)罚〔2023〕48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 | 2023年12月19日22时04分,根据举报线索,当事人魏连尚在怀远县涡河三桥桥上使用撒网1条非法捕捞水产品,捕捞了渔获物1.33公斤(翘嘴13条、毛刀鱼1条,已无害化处理),被我局执法人员当场查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一、没收渔获物1.33公斤(已无害化处理); 二、罚款人民币叁仟元(¥3000.00)整。 |
0.300000 | 2024/2/21 | 怀远县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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