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清单

发布时间:2024-04-28 17:49来源: 怀远县农业农村局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主管部门 补贴项目 政策依据 补贴对象 补贴标准 申领流程 发放方式 发放时间 咨询电话 备注
国家标准 省级标准 市级标准 县级标准
怀远县农业农村局 农业支持保护补贴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
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农〔2023〕1313 号)。下达资金21335万元。
用于耕地地力保护的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其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 根据省财政厅下达我县的中央财政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总量、全县符合条件的发放面积以及上年结余金额,测算确定年度亩均补贴标准,县域内执行统一的补贴标准。 通过汇总各乡镇(街道)上报的符合条件的补贴面积测算亩均补贴标准,另行通知各乡镇(街道)通过一卡通系统上传已经核实核准的发放清册,县农业农村局对各乡镇(街道)上报的基础信息表内容审核汇总后,提供给县财政局作为发放补贴的依据。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6月30日前 0552-8212538
怀远县农业农村局 农民种粮一次性补贴 目前还没有文件 实际承担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实际种粮者,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开展粮食耕种收全程社会化服务的个人和组织。 根据省财政厅下达我县的中央财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总量、全县符合条件的粮食作物播种面积以及上年结余金额,测算确定年度亩均补贴标准,县域内执行统一的补贴标准。 各乡镇(街道)在补贴标准确定后,由乡镇(街道)农业农村、财政部门等相关职能站所共同编制信完整的“--卡通"发放清册,并通过“--卡通”系统上传核实核准后的补贴发放清册。县财政局根据农业农村局核定后的粮食种植面积等相数据,协调金融机构,对发放给农户的补贴资金通过县级“一卡通”统--打卡发放;对企业等其他不适宜“--卡通”打卡发放的,按照国库集中支付规定发放给实际种粮者。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根据上级下达任务时间 0552-8212538
怀远县农业农村局 稻谷补贴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
目标价格补贴(稻谷)预算的通知》(皖财农〔2023〕1281 号)。下达资金2991万元
本县行政区划范围内合法耕地(即通过合法程序获得合法经营权的耕地)上的稻谷实际生产者(包括农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补贴资金直接发放给实际生产者。对于流转土地,流转合同明确约定补贴归属流出方的,由合同双方按约定执行。 根据当年省财政下达我县的目标价格补贴(稻谷)资金总量、上年结余资金及符合条件的稻谷种植面积测算确定年度亩均补贴标准。我县范围内执行统一的补贴标准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具体负责稻谷种植面积的统计、造册、汇总、核实,公示及上报工作,向县农业农村局提供本乡镇稻谷生产者补贴面积;县财政局负责补贴资金统筹,并根据农业农村局审核汇总全县补贴面积测算出补贴标准;在补贴标难下达后,农业农村局督促乡镇在10个工作日编制稻各生产者补贴发放清册并上传“一卡通”系统。县农业农村局对各乡镇(街道)上报的基础信息表内容审核汇总后,提供给县财政局作为发放补贴的依据。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根据上级下达任务时间 0552-8212538
怀远县农业农村局 农业防灾减灾 《蚌埠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省财政农业防灾减灾资金预算的通知》(蚌财农〔2024〕104 号)下达我县省级农业防灾减灾资金122万元,《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救灾资金预算(第一批)的通知》(皖财农〔2024〕222号)下达我县农业防灾救灾资金420万元。 补助对象是因低温雨雪冰冰冻导致种植、养殖大棚倒损的受灾群众,用于其农作物改种补种(购买种子、种苗)、农业、畜牧及渔业设施灾损修复等相关工作。
乡镇(街道)根据各村(居)委会提出的拟补助对象、申请材料、民主评议意见进行审核汇总,按照受灾户经济损失,研究本辖区发放资金的补贴标准。
县农业农村局对各乡镇(街道)报送的补助对象信息、资金发放数据等进行审核,将审核确认的资金发放汇总表报县财政局,督促各乡镇(街道)通过“一卡通”进行造册并审核汇总,提供给县财政局作为发放补贴的依据;对经营主体、企业等不适宜“一卡通”打卡发放的,按照国库集中支付规定发放给实际受灾者。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5月中旬之前 0552-8212538
怀远县农业农村局 动物强制免疫“先打后补” 皖农医函〔2022〕336 号 、《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春季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的通知》蚌农函(〔2023〕68)号、《关于做好2023年度畜禽规模养殖场户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补助经费申请的通知》怀农字(〔2023〕111) 规模畜禽养殖(场)户 市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根据畜禽饲养的品种种类具体计价,补贴参照依据:高致病性禽(H5+H7) 3价疫苗 0.2-0.3 元/毫升、猪 O 型口蹄疫疫苗 0.8 元-1.6 元/毫升、牛羊口蹄疫(O 型+A 型)疫苗 1.5-2 元/头份、小反刍兽疫疫苗 0.4-0.5元/头份。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具体补助标准并组织发放。原则上,同一设区市辖区内补助标准要一致 猪口蹄疫O型灭活疫苗为1.5元/毫升;高致病性禽流感(H5+H7)三价灭活疫苗为0.3元/毫升;牛羊口蹄疫(O型+A型)2元/头份;小反刍兽疫为0.5元/头份 猪口蹄疫O型灭活疫苗为1.5元/毫升;高致病性禽流感(H5+H7)三价灭活疫苗为0.3元/毫升;牛羊口蹄疫(O型+A型)2元/头份;小反刍兽疫为0.5元/头份 实施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养殖场户将免疫数以及使用疫苗量录入“牧运通”,并填报《怀远县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养殖场户补助经费申请表》,按照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一是中大规模养殖场需提供有资质的实验室出具的免疫抗体检测合格报告。小规模养殖场由乡镇组织采样,并提供血样,由市县组织统一集中检测。二是购买疫苗的正规发票。三是自购强制免疫疫苗承诺书。同时将以上材料逐一拍照通过“牧运通”微信小程序进行上传,在“牧运通”管理程序的“补贴管理”栏目进行经费补助申请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年度 0552-8312051
怀远县农业农村局 村级动物防疫员劳务报酬 《安徽省动物基层防疫工作经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皖农财〔2012〕164号 村级动物防疫员到人 1200元每人每年 1200元每人每年 1200元每人每年 每年县农业农村局春秋两季动物防疫时,去现场核实乡镇防疫员管理情况,收取乡镇动物防疫员劳务补助发放表,并以此为依据发放劳务补助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每年7月、12月各发放一次 0552-8312287
怀远县农业农村局 动物防疫副反应死亡补助 《关于做好秋季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的通知》皖防疫〔2005〕07号 强制免疫过程中出现副反应死亡的畜禽到户 猪400元每头,牛1000元每头,羊200元每头 每年县农业农村局春秋两季动物防疫时发生副反应死亡时,去现场核实后,收取乡镇强制免疫副反应死亡申请表,并以此为依据发放补助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每年7月、12月各发放一次 0552-8312287
怀远县农业农村局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 《怀远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实施方案》怀政办〔2022〕29号 全县畜禽养殖户到户 50元/头 15元/头 15元/头 个人申请、乡镇核定、县级审批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年度发放 0552-8312081 50只蛋鸡、60只鸭、40只鹅、60只肉鸡、40只兔、4只羊分别折算成1头猪,500kg以上的牛折算成5头猪,500kg以下的牛以每90kg折算成1头猪
农业农村局 特色种养业补助项目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脱贫地区农业特色产业帮扶工作要点的通知》(皖农办函〔2024〕211号) 脱贫户、监测户 依据户内产业规模发放,最高不超过3000元/年/户 户申请、村核实、乡镇审查验收、县级复核审批后打卡发放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根据种植、养殖内容分批次申请,验收后发放 0552-8212712
怀远县农业农村局 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皖农机〔2021〕96号) 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安徽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 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年度发放 0552-7117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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