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公示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_2(工商注册号) |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证件类型 | 证件号码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有效期 | 公示截止期 | 处罚机关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数据来源单位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备注 | 执行情况 | 当前状态 | 公示期限 | 地方编码 | 数据更新时间戳 | 公开状态 | 信息项名称 | 处罚名称 |
怀远县正和养殖场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340321395312139B | 王兆凯 | 怀农(动监)罚〔2024〕1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 | 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动物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一百条第一款 | 罚款 | 处货值金额0.3倍罚款人民币6782.4元 | 0.678240 | 2024/5/6 | 怀远县农业农村局 | 当事人主动履行 | ||||||||||||||||||||||||
胡志四 | 自然人 | 身份证 | 3403211974******** | 怀农(屠宰)罚〔2024〕1号 |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二条第二款 | 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 |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1、没收冷冻猪肉20.96公斤,没收屠宰工具10把; 2、没收违法所得9030.72元; 3、罚款人民币70000元。 以上罚没款合计79030.72元。 |
7.000000 | 0.949184 | 2024/5/6 | 怀远县农业农村局 | 当事人主动履行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