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渔业绿色循环发展项目工作实施细则
怀远县渔业绿色循环发展项目工作
实施细则
为充分发挥怀远县渔业绿色循环发展项目工作资金效用,打造渔业绿色循环发展样板,示范引领水产养殖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特制定项目实施细则如下:
一、申报单位及申报材料
(一)养殖生产基础设施条件提升-池塘养殖
1、支持对象
在养殖水域滩涂规划依法划定的养殖区、限养区域内,择优选择一批持有5年以上确权期限《水域滩涂养殖证》的养殖池塘开展标准化改造和养殖尾水处理,实施对象为依法登记注册、条件较为成熟的水产经营主体、村集体组织等,由所在乡镇(街道)、龙亢农场、安徽徽粮村镇振兴发展有限公司分别组织招投标,统一实施。
2、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标准文本;
(2)项目建设施工方案;
(3)营业执照及法人代表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4)土地流转协议或土地证;
(5)5年以上有效确权《水域滩涂养殖证》;
(6)项目建设地点现状彩照;
(7)项目建设地点现状平面布局图;
(8)项目建设地改造设计平面布局图;
(9)工程造价清单;
(10)申报主体行为承诺书(主要包括提供资料真实性、企业诚信、资金使用保证方面作出明确承诺,并自愿承担行政和法律等责任)。
(二)养殖生产基础设施条件提升-工厂化养殖
1、支持对象
择优选择一批符合水域滩涂养殖制度的,具备签订 10 年(从项目申报之日起计算)以上土地租赁合同或具有《不动产登记证》,且完成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手续和上图入库,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相关能力条件的水产养殖类企业(户)、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
2、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标准文本;
(2)项目建设施工方案;
(3)营业执照及法人代表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4)10年以上土地流转协议、《设施农用地备案批复》或土地证、不动产权证等相关权属证明;
(5)项目建设地点现状彩照;
(6)项目建设地点现状平面布局图;
(7)项目建设地改造设计平面布局图;
(8)工程造价清单;
(9)申报主体行为承诺书(主要包括提供资料真实性、企业诚信、资金使用保证方面作出明确承诺,并自愿承担行政和法律等责任)。
(三)水产苗种生产能力提升
1、支持对象
择优支持一批具有较强产业带动力、竞争力,取得《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等国家级水产种业阵型企业、蚌埠市级以上水产原良种场或具有一定规模的优势水产苗种企业。符合养殖水域滩涂制度的,签订 10年(从项目申报之日起计算)以上土地租赁合同并具有《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具备水产苗种生产能力的水产养殖主体。
2、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标准文本;
(2)项目建设方案;
(3)营业执照及法人代表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4)土地流转协议;
(5)《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
(6)水产良种场资质证明(良种场提供);
(7)申报主体行为承诺书(主要包括提供资料真实性、企业诚信、资金使用保证方面作出明确承诺,并自愿承担行政和法律等责任)
(四)生产服务保障能力提升
4.1水产品冷链仓储及精深加工
1、支持对象
签订 10 年(从项目申报之日起计算)以上土地租赁合同,且具有相应用地手续等相关权属证明,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相关能力条件的水产养殖、加工类企业(户)、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
2、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标准文本;
(2)项目建设施工方案;
(3)营业执照及法人代表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4)10年以上土地流转协议、相应用地手续或土地证、不动产权证等相关权属证明;
(5)项目建设地点现状彩照;
(6)项目建设地点现状平面布局图;
(7)项目建设地改造设计平面布局图;
(8)工程造价清单;
(9)申报主体行为承诺书(主要包括提供资料真实性、企业诚信、资金使用保证方面作出明确承诺,并自愿承担行政和法律等责任)。
4.2水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能力提升
1、支持对象:怀远县水产技术推广中心。
2、实施方式:编制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设施设备购置与维护等方案,面向社会,公开招标。
3、申报方式:直接补助。
4.3渔业数字化平台建设
1、支持对象:怀远县水产技术推广中心。
2、实施方式:打造怀远县渔业数字管理服务一体化信息平台,结合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以渔业数字化管理系统、生产管理系统、产业服务系统三大核心建设内容为抓手,进行产业的整体升级。面向社会,公开招标。
3、补助标准:直接补助
4.4怀远甲鱼品牌打造宣传
1、实施主体:怀远县水产技术推广中心。
2、实施方式:编制怀远县甲鱼品牌宣传清单,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实施,面向社会,公开招标。
3、补助标准:直接补助
二、申报程序
预申报,备案成功的所有项目实施主体,经所在乡镇(街道办)人民政府或龙亢农场初审合格后,于2025年8月15日前,将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及初步设计材料(一式三份)报县农业农村局(水产中心),怀远县渔业绿色循环发展试点项目工作专班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现场考察,同意立项后,审批、公示并下发批复。
三、项目建设及验收
1、实施程序。项目按照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组织实施。乡镇(街道)、龙亢农场、安徽徽粮村镇振兴发展有限公司以及县水产中心承担的项目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规定执行,社会主体承担的项目建设由实施主体按规定自行选择发包方式确定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
根据项目建设内容开展项目初步设计、编制造价清单、绘制施工图等;项目监理、跟踪审计单位对项目实行全过程监督管理,特别是对实施过程中的关键工序、重要部位和隐蔽工程的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实施完成后开展工程审计、财务审计等。
2、镇级自验。项目建设完成后,所在乡镇(街道)或龙亢农场开展自验,出具自验报告,对审查符合验收条件的,行文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申请验收;乡镇(街道)、龙亢农场经自验对不符合验收要求的,要及时通知主体进行整改。
3、县级验收。县农业农村局收到乡镇(街道)、龙亢农场验收申请报告后,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验收组对项目建设情况开展县级验收,形成验收报告,并报省农业农村厅(部门)备案。
4、结果公示。项目验收备案后,经县农业农村局党委会审批并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申请拨付中央财政奖补资金。
四、兑现奖补
根据项目审计报告、乡镇(街道)级自验报告、县级验收报告等资料,由县农业农村局向财政局提出资金拨付申请,县财政局按照中央资金管理规定程序和国库集中支付要求下达资金,由县农业农村局按照奖补标准及拨付程序将奖补资金发放到项目实施主体。分阶段拨付奖补资金时,各实施主体要提供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四方验收材料、跟踪审计报告以及相应票据。
附:1.怀远县渔业绿色循环发展项目申报标准文本
2.怀远县渔业绿色循环发展项目乡镇(街道)级自验
附件1
怀远县渔业绿色循环发展项目
申报标准文本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单位
项目申报部门
项目申报文号
项目申报日期
怀远县财政局 |
制 |
怀远县农业农村局 |
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摘要
1、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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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总投资(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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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申请中央财政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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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项目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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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投资 必要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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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市场 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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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摘要
6 建设 方案 |
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用地规模、主要材料做法、设备规格和技术参数等(可另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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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财政 补助 资金 支持 环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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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投资 构成 |
项目实施内容 |
金 额(万元) |
其中财政补助(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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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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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摘要
9 效 益 分 析 |
示范 带动 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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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 环境 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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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 收入、 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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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项目单位责任 |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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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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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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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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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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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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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项目单位负责人对报告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 |
二、申报项目审核表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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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投资 |
万元 |
申请财政补助 |
万元 |
乡镇(街道)农业部门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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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办)政府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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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农村局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怀远县渔业绿色循环发展项目乡镇(街道)级自验表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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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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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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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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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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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 镇(街道) 级 自 验 意 见 |
项目建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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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结论:
乡镇(街道)初验人员签字:
乡镇(街道)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