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政协怀远县委员会十一届四次会议第A024号提案的答复
陈折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促进怀远县糯稻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洁田稻”水稻品种在农户心中认可度较高,种植面积也在不断增加,因“洁田稻”种植面积过大带来的负面影响,我局一直高度关注,并采取了相应措施。今年,我局拟定了《怀远县糯稻品质提升工作方案》,并通过县委县政府印发各乡镇(街道)及县直有关部门。针对“洁田稻”种植管控和优质糯稻品质提升提出相关要求和措施。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筑牢思想根基。一是将洁田稻除草剂整治工作列入县委1号文件重点工作,统一思想,明确整治目标,压实各级责任。二是对标政策精准施策,严格按照《农药管理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印发《怀远县2025年度违法销售、使用“洁田稻”除草剂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明确“控源头、强监管、严执法”的工作主线。
(二)强化宣传引导,营造共治氛围。一是多维度覆盖宣传。印发《关于禁止销售侵权套牌“洁田稻”系列品种和捆绑搭配使用专用除草剂的通知》500份,发放至各乡镇(街道)、农资店及种植大户。同时依托科技三下乡、春季农资打假等宣传活动,现场采取悬挂横幅、明白纸、录音广播等形式普及规范用药知识。二是多角度精准培训。针对种子农药经销商、种植合作社负责人、散户农民等不同群体,开展不同类型培训宣传,共举办全县农资经销商培训2次,培训重点经营户160人次;对水稻种植面积较大的乡镇,逐个进行全覆盖培训,共培训重点水稻种植合作社负责人、散户农民1200余人次。签订不捆绑销售“洁田稻”除草剂承诺书300余份,不超范围使用“洁田稻”除草剂承诺书180余份。三是多渠道畅通举报。通过网页、宣传单、录音广播等方式公布举报热线,鼓励群众监督举报违法销售、滥用除草剂行为,努力营造经营者不敢销售、使用者不愿使用“洁田稻”专用除草剂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专业执法,严管经营环节。一是建立农药经营电子追溯系统,要求经营者如实记录产品流向,实现 “来源可查、去向可追”。二是对全县农药经营门店实行全覆盖动态管理,重点核查进货渠道、购销台账及农药包装标签合规性。今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120余人次,检查200余家门店,责令相关经营门店整改4 家次,立案查处涉“洁田稻”系列违法行为11起,有效震慑了违规行为。
(四)加强源头治理,强化示范引领。一是依托安徽省农科院水稻所、南京农业大学农学院、省水稻产业技术体系,拟在白莲坡镇、农业科技园开展水稻侧深施缓释肥、优质适宜糯稻品种和除草剂筛选、优质多抗糯稻新品种配套栽培技术研究等试验示范;在淝河镇、龙亢农场试验展示糯稻品种60个、面积300亩,进一步筛选、展示、推广优质糯稻品种,不断提升全县糯稻品质和单产水平。二是大力推广应用机械插秧技术。已在白莲坡镇新庄村和河溜镇葛山村落实县级高标准机插秧示范方2个,分别由安徽省农科院水稻所、南京农业大学农学院(县糯稻研究院)挂钩指导;要求每个乡镇根据水稻种植面积也要建设3-5个高标准机插示范方,由县乡农技人员挂钩指导,确保示范方技术到位,增产增效,做给农民看、带着农民干,提高农民应用机插的积极性。2025年推广机插秧10万亩,占我县糯稻种植面积的10%以上。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提升案件查办质量。实施“一案双查”机制,对发现的超范围用药行为,既查使用者主体责任,同步倒查农药来源,追溯经销商是否违规推荐或捆绑销售。对多次违规主体列入“黑名单”。
(二)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属地乡镇执法队员协作,建立线索移交、联合督办机制。对 “洁田稻” 捆绑销售除草剂、超范围使用除草剂等行为实施精准打击,依法从重处罚并公开曝光典型案例。
(三)加强资金保障和政策引导。整合保障怀远县糯稻品质提升专项资金,用于开展良种繁育和试验、示范方建设,以及对实施育秧、插秧种植主体的补贴。同时针对试验示范糯稻品种开展糯稻的糯性等品种特性检测,为推广优质糯稻品种提供科学依据。力争用三年时间,全县优质糯稻种植面积比例达90%以上。
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以及对农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5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