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1-9月份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2-11-14 07:50 来源: 怀远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2022年1-9月份工作总结

怀远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1-9月,我中心紧紧围绕工作目标、社保卡发放应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企业养老保险业务经办、工伤待遇支付、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和窗口作风建设等工作,严格落实、扎实推进,较好地完成了预期目标。

一、目标任务序时进度推进情况

1、全县城镇在职职工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分别参保6.86万人、3.78万人、4.63万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0.7%101.1%109.2%;基金分别入库41440万元、1575万元、992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07.6%82.2%92.8%;社会保障卡持卡119万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2%

2、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退休20062人,遗属737人,离休17人,合计20816人,基金总支出49469万元(不含转移支出)。

3、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2.26万人,其中在职参保1.53万人、退休人员0.73万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保费收入16546万元,职业年金收入9580万元(不含转移收入);基本养老金支出29974万元(不含转移支出)。

4、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报批征地10个批次,涉及保障人数 612人。享受到龄9077人全部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系统发放待遇,标准每人每月为379.5元,发放总金额为3049万元。

5、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现有268人享受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为690,1-9月共计发放补助167万元。

6、工伤保险待遇1-9月共支付490人次合计591.8万元,其中定期待遇支付48.8万元,非定期待遇支付543万元。

二、 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1、全面落实阶段性降低社保费办理和解释工作。2022年以来,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1年社会保险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社明电〔202111号)规定,失业保险总费率按1%和工伤保险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50%的社会保险优惠政策;已有1325余家单位减征企业工伤、失业保险费417.1万元,其中:城镇职工工伤保险减征88.5万元,城镇职工失业保险减征328.6万元。

2、全面落实社保缓缴政策。根据《关于落实援企稳岗有关政策的通知》(皖人社秘〔2022112号)要求,20224月份开始,县社保中心及时调整并落实社保惠企政策,积极宣传推动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缓缴政策,向企业宣传缓缴费政策并告知线上线下申请方式。为了提醒符合缓缴条件的白名单企业及时申报社保缓缴,91日对698家白名单企业发送短信息进行提醒,截至9月底,已有16家企业通过线上和3家企业通过线下申请缓缴养老工伤失业保险费,缓缴社保费55.4万元。

3、根据省厅工作要求,做好改制或名存实亡国有集体企业及机关事业编外人员养老保险应保未保的补缴工作。成立养老股、劳动监察、社保经办部门的工作小组,对补缴资料进行严格把关,截至目前补缴了1193人,补缴3324万元。其中农业农村局所属5家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后养老保险断档补缴188人,养老保险补缴1054万元;机关事业编外人员养老保险补缴665人,补缴1123万元;名存实亡国有集体企业补缴340人,补缴1147万元。

4、据《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皖人社发〔20216号)文件规定,县社保中心及时准确完成2022年度养老金调待工作,本次退休人员养老金调待中: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与调待19401人,人均增加125.6/月;机关事业单位参与调待7196人,人均增加153.3/月。

520228月对554名长期未认证退休及遗属人员,经短信群发和电话告知及202292日我局商请市数据资源管理局,提取我县81日至4日核酸采样数据,对未认证人员进行数据比对,核实有168人未在81日至4日进行县内进行核酸检测或未进行资格认证,经所局务会研究,从10月份停发168人养老待遇。

6、根据上级部门8月份下发的疑点数据,对11条疑似身份状态异常违规领取待遇和95条疑似生存状态异常违规领取待遇及3人服刑人员疑似违规领取待遇,通过系统比对并结合县民政和公安等部门提供的数据,逐人逐条核查。发现了1名退休人员在上海重复领取养老待遇,2名遗属在县外死亡冒领和2名服刑人员存在多领养老待遇现象,中心工作人员及时与当事人取得联系,经过多次沟通协调,9月份已追回涉及违规多领取待遇5.2万元。

7、做好工伤保险扩面工作。深入企业、建筑工地认真开展工伤政策宣传,通过QQ、微信群和发放宣传资料,对工伤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等进行广泛宣传。9月份,办理单位建筑工程项目新参保15户,新增扩面288.3万元。

8、根据《关于调整2022年度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相关标准的批复》(蚌人社秘〔2022127号)工作要求,9月底前按时完成调整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涉及17813人,调整标准从每月一档766.4元至七档3832元。

三、存在主要问题

企业申报缓缴社保费不积极,主要是政策吸引力不足,企业对缓缴政策认识不够。一方面因为中小微企业着眼于当前利惠,而缓缴政策不如减免政策来的实惠,对企业的吸引力弱于之前的减免政策;另一方面是企业负责人对缴缴政策理解不够,申请社保缓缴的意识不强。

四、 下半年重点工作安排

1、全面落实养老、工伤、失业的惠企政策。继续通过网络、工作群宣传社保缓缴政策,扩大知晓度,定向通过短信向白名单企业进行宣传,主动与企业联系,做好服务解释工作。

2、按照序时进度,落实基金提升年活动各项工作。重点整治重复领取、死亡冒领等违规领取养老金的问题,全力保障社保基金安全。

3、做2022年度企业退休人员免费健康体检工作

4、做好2021年度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重算工作。一是落实上级文件要求,及时调整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水平,保障退休人员社保权益;二是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耐心地为退休人员答疑解惑。

5、根据蚌埠市人社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专题工作部署,按照县政府常委会工作要求,推进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工作,将基础性绩效奖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2022年10月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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