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就业政策法规咨询服务指南
就业政策法规咨询服务指南
(依申请类)
一、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三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免费提供下列服务:(一)就业政策法规咨询;(二)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三)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四)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五)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六)其他公共就业服务。
2.《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第十五条: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下列服务,不得收费:(一)人力资源供求、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职业培训等信息发布;(二)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创业开业指导;(三)就业创业和人才政策法规咨询……。
3.《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2014年、2015年分别修订)第二十五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免费为劳动者提供以下服务:(一)就业政策法规咨询;(二)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三)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二、承办机构
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科。
三、服务对象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申请条件
无。
五、申报材料
无。
六、服务流程
1.受理。申请对象登录“安徽省政务服务网”进行就业政策法规咨询,或现场(电话)进行咨询,工作人员受理。
2.办结。工作人员现场解答或请及时给予书面答复。
七、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八、咨询方式
怀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科
电话:0552-8858067
监督咨询电话:0552-8858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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