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指南

发布时间:2025-04-02 08:47 来源: 怀远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一、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三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免费提供下列服务(三)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二、承办机构

怀远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三、 服务对象

公民

四、服务条件

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的劳动者来人力资源市场提出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需求。

五、申请材料

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件资料。

六、服务流程

(一)申请:劳动者填写《求职登记表》,提供相关资料;

(二)受理:市人力资源市场窗口受理资料确认无误后,录入求职信息库,向劳动者提供职业需求信息,并向用人单位免费推荐。

七、服务时限

即办

八、 咨询方式

怀远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电话:0552-8858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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