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发布时间:2025-04-07 09:17 来源: 怀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1、政策内容

对各类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主要包括零就业家庭成员、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长期失业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业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地失林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残疾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缴纳部分)。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含5年)的延长至退休。

 

2、申报材料

1)《蚌埠市各类用人单位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2)《就业创业证》和劳动合同复印件(参加劳动用工备案人员不提供)。

 

3、经办流程

1)拟申报单位携带规定材料每季度结束一个月内,向县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申请上季度社会保险补贴,并在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在线申请;

2)县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初审后,报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就业创业证》号码、劳动用工备案、符合条件的人员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形通过网络核验;

3)经县区财政部门复核,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用人单位账户。

 

4、经办及咨询方式

龙子湖区再就业服务中心:

0552-3040170

蚌山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0552-2042935

禹会区人社局:

0552-4950348

淮上区就业培训服务中心:

0552-2829817

高新区人社局:

0552-4081993

经开区党工委组织部:

0552-3116210

怀远县人社局就业股:

0552-8858068

五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0552-5031672

固镇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0552-6052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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